更新时间:2025-05-05 00:56 发布:2024-08-12 21:0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旧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市住建委透露,2019年上海中心城区计划改造二级旧里以下房屋5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5万户,预计到今年年底,旧区改造可完成55万平方米、2.9万户,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上海旧区改造工作呈现出往年未有的加快推进态势。由于中心城区二级以下旧里大多存在住房面积小、户口人数多的现象,家庭成员之间就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矛盾或争议,那么公房征收拆迁后的补偿安置款到底应该怎么分配呢?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家庭内部成员自主协商一致,可以自由分配。如果无法协商的话,那么按照本市征收相关的政策先要区分出哪些人是同住人,然后再根据各同住人的具体情形来进行分配。
首先,上海目前的征收补偿政策是数砖头加托底保障,也就是根据房屋面积计算补偿款,如果属于居住困难的额外增加居困补贴也就是托底保障。按照这个政策,也就意味着,有户口的未必就一定能获得安置补偿。
其次,除了有户口之外,还必须要符合同住人的两个条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居住困难与否的判断标准主要以本市申请经适房的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参考。
对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有除外情形,比如因房屋面积小无法居住、因结婚或报出生迁入户籍虽然没有住满一年,结合其他情形也会酌情认定为同住人。他处无房主要指的是福利性质的住房,比如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单位分配的福利房等等,在实务中,也要结合这些福利住房取得的时间是否久远,面积是否仍属困难来综合加以认定。
特别要说明的是,因主观原因而造成以下三种情形,通常是无权主张补偿安置的: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3、已在本市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
第三,在明确了被征收房屋中的同住人后,确认各共同居住人征收补偿份额时,既要考虑到房屋来源、承租关系的演变、同住人的实际居住、对房屋贡献情况、户籍在册人员及入户时间长短、补偿款项的性质,还要考虑到实际居住人不应因征收造成新的居住困难等情况,综合考量后进行分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补偿款不是一定按同住人的人数均分的。
(作者 | 陈宏伟律师(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单位分的公房拆迁怎么赔偿个人财产
●单位分的房拆迁怎么算
●单位公房拆迁安置政策
●单位分配的公房
●单位分的公房可以买卖吗
●单位公房拆迁如何补偿
●单位公房拆是如何补偿
●单位公房拆迁怎么补偿
来源:头条-公房征收拆迁后的补偿安置款怎么分配?来看律师解答!- 实用
上一篇:全国拆迁补偿法律咨询热线,全国拆迁补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