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拆迁征收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

更新时间:2025-05-08 09:51  发布:2024-08-15 14:0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内容,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司法解释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刑法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

来源:头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内容


页面浏览:5758
文章编辑:圣运律师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上一篇:2024年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最新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