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9 20:57 发布:2023-02-28 10:4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年03月03日09:00
地点: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原告:刘女士
被告: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