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重要公告 > 时间:2021年6月09日10:30 办案事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 正文

时间:2021年6月09日10:30 办案事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时间:2021年6月09日10:30 办案事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更新时间:2025-05-12 03:21  发布:2021-06-07 09:2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时间:2021年6月09日10:30 办案事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辽宁省海先生诉阜新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开庭公告\r\n时间:2021年6月09日10:30   \r\n地点: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二法庭 

时间:2021年6月09日10:30  办案事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辽宁省海先生诉阜新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1年6月09日10:30   

\r\n

地点: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二法庭    

\r\n

委托人:海先生    

\r\n

被告:阜新市人民政府        

\r\n

办案事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r\n

办案律师:范冰洁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r\n

 

\r\n
页面浏览:4621
文章编辑:黄旭晖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时间:2021年6月09日14:30 办案事由:行政行为确认违法纠纷
下一篇:时间:2021年6月09日09:00 办案事由:听证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