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11 11:00 发布:2024-07-26 07:1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2011年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强拆的情形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废除了行政强拆,保留了司法强拆。那么司法强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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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强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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