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06 16:4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拆迁补偿主体较多,到底是该以哪个行政机关为被告?
关注王律师,每天学习新知识。拆迁补偿涉及行政机关多个部门,比如说征收补偿主题一般是区县人民政府在国有土地上,征收的主题是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实施补偿单位有可能是街道办事处或者是其他公司或单位。那么在具体的落实补偿当中,如果被拆迁人不服提起诉讼,该以哪个行政补偿主题提起呢?那么本律师结合法律之规定为大家总结。
·第一种情况,如果收到了补偿决定或者说房屋已经遭受强拆,但是没有任何部门做出补偿决定或者作出其他补偿行为,那么一般是以区县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
·第二种情况,针对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不满提起诉讼时,往往是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提起诉讼。
·第三种情况对其他征收实施单位作出的补偿行为不满,能否以该单位提起诉讼呢?各法院认定也不一,那么在实践当中,有时这些单位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往往以委托单位提起诉讼。如果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那么往往有时也可以针对其补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上述的讲解,补偿当中提起诉讼,针对不同的情况要针对不同的行政机关提起诉讼。具体在个案当中该如何提起诉讼,也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来展开讨论学习。如果你遇到类似复杂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展开有效的诉讼,让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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