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4 18:31 发布:2024-08-15 02:5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南京经济适用房转让的时候是要土地收益金的。
是否缴纳土地收益金,要根据拆迁的土地性质来判断;若拆迁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拆迁协议的名称是《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则需要交纳收益金;若拆迁的土地性质是非国有土地,拆迁协议的名称是《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则不需要交纳收益金。
土地收益金=本次转让核定的契税计税金额-(原购房缴纳契税计税金额+原契税实缴金额)x50%
2021年第三季度南京83个经济适用房小区上市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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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在南京土地收益金是怎么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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