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8 11:27 发布:2024-08-18 04:0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看到今天这个标题,你可能会想拆迁是政府的行为,是双方在已经制定的补偿标准基础上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为什么会出现诈骗罪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那拆迁中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的情形有哪些?
1、谎报户口
有些被拆迁户在了解到拆迁补偿是按照人口补偿的情况时,将其他亲属的户口迁入本户;另外还有“假结婚”的情况,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自己能获得的补偿份额。
2、抢建、抢栽、抢种
有些地方拆迁按照面积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大量加盖临时建筑物,还有会抢栽大量树木等,通过各种方式多获得补偿。
3、与拆迁工作人员串通虚报面积、人口
这种情况可能很多被拆迁户不会自己操作,会有工作人员以言语的利诱,通过虚报面积、虚报人口等来增加补偿,但受害人往往是被拆迁人。
那么大家可能会想,不这样做那老百姓拿不到合理补偿怎么办?
其实争取补偿,并不是像大家想的那样没有任何机会,所有的拆迁项目中都可以找到合适的谈判机会谈补偿,或者是通过律师法律工作的来给拆迁方施加压力,获得更加合适的谈判机会,获得满意的补偿。
如果被拆迁户(以下简称当事人)真的遇到了被认定为诈骗罪的情况要怎么处理呢?
首先律师介入,因为当事人真的处于被侦察的阶段,家属是没有办法接触到的,只有律师是可以会见,为了能让当事人更准确的与侦察部门进行沟通与对话,一定要在此阶段律师进行会见。
其次,律师开启法律工作,包含以下内容:
1、草拟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草拟,关系到当事人取保候审和定罪量刑,如果当事人无罪,可能案件不需要转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2、检察院阅卷
当案件到了检察院时,也就是进入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在此阶段需要律师到检察院进行阅卷,了解侦察机提交的证据,以及案卷的整体情况。
3、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并且与其核实证据
在审查起诉阶段,一定要有律师与当事人核实案卷中的证据材料,确定证据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让当事人了解目前案件的进展。
4、与主办检察官、法官沟通
与主办检察官、法官的沟通,是为了能够更加清晰的了解案件进展,以及与其沟通当事人的情况。
5、开庭辩护
如果案件已经走到了审判阶段,那么前期做的工作非常有可能起到了减少定罪量刑的作用,为了能让当事人的权益受到完善的保护,开庭辩护是法律规定必须由律师参加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
以上只是简单介绍了遇到在拆迁中被认定诈骗罪律师的部分工作。具体的情况还要根据案件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案情,不同的委托,开展针对案件的法律工作。
拆迁补偿并不需要提供虚假证明、人数、抢建、抢栽、抢种等方式来提高,获得合理的补偿是每个被拆迁人的权利,在补偿并不合理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
●拆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拆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最新
●拆迁中的诈骗罪
●拆迁户诈骗
●拆迁补偿方面的诈骗案
●拆迁诈骗国家财产
●拆迁款诈骗罪
●拆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来源:头条-拆迁中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解决?
上一篇:拆迁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缓刑案例,拆迁 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