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3 11:2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一、征地补偿争议怎么处理?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
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决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
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在针对批准行为的复议过程中,也会对相关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是否合理进行审查。也是一种对补偿标准的救济渠道。
3、征地纠纷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4、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进行起诉处理;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二、征地补偿款纠纷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明,证明其具有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
2、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确定原告应该取得的补偿款数额
3、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补偿纠纷,首先根据纠纷内容区分为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进行起诉处理;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投诉的部门如下:1、当事人首先可以到当地县级政府投诉;2、如果当地县级政府没有解决的,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3、如果当事人是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一定要相关证据,由法院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法律分析: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可以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争议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分配争议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征地补偿有争议找谁解决呢
●征地补偿有争议找谁解决最有效
●征地补偿有争议怎么办
●征地补偿争议向哪个部门反映
●征地补偿款纠纷由谁管
●征地补偿给谁
●征地补偿款纠纷怎么起诉
●征地补偿问题找哪个部门咨询
●征地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争议如何解决
●征地补偿有争议找谁解决呢
●征地补偿有争议找谁解决呢
●征地补偿争议向哪个部门反映
●征地补偿有争议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纠纷由谁管
●征地补偿款纠纷怎么起诉
●征地补偿给谁
●征地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款属于什么纠纷
●征地补偿争议如何解决
●农村拆迁补偿找谁赔偿呢,农村拆迁补偿哪个部门管?: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店面拆迁找谁补偿,店面房拆迁租户有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不给钱该找谁补偿,拆迁款迟迟不给找谁投诉: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用亡父名字骗取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继承改名字找谁,相关政策和程序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户主不满拆迁补偿找谁要,拆迁房都在户主名下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农村房子被强拆要找谁投诉?,农村房子被强拆要找谁投诉: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房子被强拆怎么维权?,农村房子被强拆要找谁投诉: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民房屋遭到强拆向哪投诉?,农村房子被强拆要找谁投诉: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民房屋遭到强拆向哪投诉,农村房子被强拆要找谁投诉: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发生了不合理拆迁找谁?,房屋拆迁不合理找谁: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拆迁不合理找谁,农民拆迁不合理找谁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村委拒不发放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办,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不合理找谁?,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房子被强拆要找谁投诉,农民房屋遭到强拆向哪投诉: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身份证莫名其妙上黑名单找谁,身份证莫名其妙上黑名单找谁?: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谈不拢找谁,拆迁补偿谈不拢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征地补偿拿不到找谁有用?,征地补偿款拿不到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有争议找谁解决?,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款领不到农民怎么办,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款村上不给发怎么办,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有争议找谁解决?,征地补偿有争议找谁解决最有效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上一篇:政府拖欠征地补偿款怎么办?如何解决?如何解决征地补偿纠纷「征地补偿款迟迟不给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