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4 12:0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不同地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同,例如济南市李家屯村,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菏泽市郭赵庄行政村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9万元/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省相关补偿标准执行。
一、厦门征地补偿标准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
一类地区:思明区、湖里区。
土地补偿费3.7万元/亩,安置补助费5.6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5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15.3万元/亩。
二类地区:集美区、海沧区。
土地补偿费3.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8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3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12万元/亩。
三类地区:同安区、翔安区。
土地补偿费2.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3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1.5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9.7万元/亩。
盐田和国有滩涂上虾池、鱼池的补偿标准,统一按4.8万元/亩包干补偿,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标准。
二、唐山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唐山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水利设施摊销费、按时交地奖金四部分。其中,一类地区总计包干补偿价15.3万元/亩;二类地区总计包干补偿价12万元/亩;三类地区总计包干补偿价9.7万元/亩。
三、杨树占地每颗赔偿标准
杨树征地补偿标准是:1至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至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至36000元;14至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至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每个地方补偿不一样,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因区位,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各地制定的标准不同,可以查看你们当地国土部门网站公布的标准。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分析: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分析:关于国家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一)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法律法规
●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
●2021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是多少
●国家征用土地要做哪些补偿,补偿费用如何使用
●国家对土地征用的补偿办法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
●国家征用土地有哪些补偿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款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多少钱
●2020年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条例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法律法规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法律法规
●国家征用土地要做哪些补偿,补偿费用如何使用
●2021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是多少
●国家对土地征用的补偿办法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
●国家征用土地有哪些补偿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款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多少钱
●2020年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条例
●未补偿先拆迁,政府征用土地不予补偿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大同瓦房拆迁补偿标准,河北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城市拆迁港澳台补偿,征用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征用土地应该怎么补偿?,征用农村土地的有什么补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村委会是否有权在拆迁过程中征用土地,拆除违章建筑?,村里的违建谁有权拆除: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镇政府可以强制征用土地吗,镇政府强征土地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镇政府强征土地怎么办,镇政府可以强制征用土地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未征收的土地是否可以强制拆迁,政府强制征用土地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收土地不给补偿赔偿怎么处理,政府征用土地不予补偿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业户拆迁补偿社保,征用土地多少亩能补一个社保: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如何来分配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款政府不给怎么办呢,政府征用土地不予补偿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收土地不给补偿赔偿怎么处理,政府征用土地不予补偿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租赁建设厂房和住宅,现在征用土地如何赔偿,租赁集体土地建厂房征收补偿具体有哪些: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土地征收有争议如何处理,征用土地有争议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用土地应该怎么补偿?,征用农村土地的有什么补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用土地如何补偿,土地征收有什么补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用土地补偿问题,土地征收和征用如何补偿?: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政府征用土地,政府拖欠补偿款,怎么办?,政府拖欠征地补偿款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不按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怎么办,政府征用土地不予补偿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法,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上一篇:征用土地补偿费法律规定有哪些「征用地土地补偿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