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10 20:51 发布:2024-07-17 13:2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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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利用率低是限制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主要因素,在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输入的背景下,因闲置或撂荒而形成的空心化问题恰呈愈演愈烈之势,如何破解这项难题目前也已经成为国家乃至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就现阶段来看,国家从如下几个方面入了手:①扶持乡村产业经济发展,通过产业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并通过政策与资金帮扶,鼓励返乡;②加速推动城镇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并提倡统一规划与标准化建设,引导自愿有偿退出;③强化监督与治理力度,对于宅基地或耕地长期闲置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进行重新分配。就现阶段来看,空心村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因空心化而导致的农房及宅基地资源浪费的问题对乡村经济的影响已不容忽视。因此,在这种趋势之下,国家对于空心化的治理措施也将进一步强化。除此之外,因违建而导致的土地浪费问题执法部门或也将处罚,甚至“强拆”。情形之一:私占耕地建房过去,因监管的缺失而导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层出不穷,不少农民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便直接动工开建,村委及乡镇一级的管理部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毫无疑问,这种私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会导致耕地的严重破坏与浪费,甚至影响到集体的共同利益。因此,对于未经许可私占耕地建房的行为,国家从2020年的7月3日起加大了治理力度,并明令要求各地禁止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据了解,除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之外,对于违建农房往往也会采取强制拆除的措施,以确保18亿亩的可耕地红线不被任何人践踏。情形之二:大棚房商用一旦牵涉到商业利益,则农村的违建行为必然乱象丛生。据悉,在不少农村地区,商业用途的大棚房建房“遍地开花”,部分农民打着发展农业经济的口号建造了大棚房,然而其内部却改造成了具有商业用途的民宿或餐饮、娱乐场所等等。很明显,这种做法不仅与国家的土地规划相悖,同时还会引起大量农民的效仿,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对于违规商用的大棚房,土地管理部门也会联合其他执法部门对其采取拆除措施,并要求违规的农户在限期内复垦。如果遇到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则会从重处罚!情形之三:空心危房年久失修现如今的农村,普遍存在一些六七十年代建造的老房子,然而由于没有定期的修缮与加固导致不少老房子已经年久失修,成为名副其实的危房。显然,危房不仅影响村容村貌的提升,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周遭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成为统一建设规划的阻碍。因此,对于年久失修的空心危房,国家往往也会采取集中拆除的措施。如若是符合条件的农户,还可以申请危房改造救助,像广西、湖南等地最高能申领2.5万元的危房改造补贴。由此可见,国家拆除危房并不会置农民的利益于不顾,确保农民利益可以说是核心基础。情形之四:私搭乱建除了上述3种情形之外,私搭乱建也可谓农村的一大特色!对咱农村比较熟悉的人都知道,在自留地、圈舍甚至田间地头、乡道两旁等等区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私搭乱建违规建筑,比如牛棚、茅草屋、大棚房等等。对于私搭乱建的,执法部门会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若遇到拒不拆除的,综合执法队伍将联合派出所对私搭乱建违规建筑进行逐一拆除。据了解,各地开展的违规建筑整治往往是土地管理部门、住建部门、派出所、环保部门等等多个部门的联合行动,在村干部的配合之下对具有违建行为的农户进行批评与教育,并普及国家的政策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是自己整改,则从某种程度而言,农户的利益还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相反,如果是拒不整改,由执法部门进行拆除时,则承担利益损失的恐怕只有咱农民自己了!所以,我们也希望咱农民朋友对此能够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不要再因违建而让自己蒙受损失!点“在看”,为咱农民积极发声!
来源:头条-@所有农民8月起,中央“强拆”4类农房,公安直接进村村干部:不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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