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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近期课程安排,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中心主任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近期课程安排,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中心主任

更新时间:2025-05-08 17:21  发布:2024-10-10 04:4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近期课程安排,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中心主任,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经司法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综合性法学社团,属于国家一级学会。 中心根据企事业单位要求,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赴当地内部授课或单独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近期课程安排,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中心主任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近期课程安排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经司法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综合性法学社团,属于国家一级学会。

中心根据企事业单位要求,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赴当地内部授课或单独专门录制视频课程,课程内容、时长、专家等根据要求定制。 欢迎来电洽谈合作!

(面授课程一) :土地(房地产)开发与城市更新法律实务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主讲专家

嘉宾A 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嘉宾B 自然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市场监测处专家

王 达 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资深法官、拆迁司法解释起草人;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张霄云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许 辉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致力于与土地相关法律事务的学习研究,具有非常 富的实践经验

二、主题大纲

1、房地关系:《民法典》与房地产开发中供地模式的主要修改

(1)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章的主要修改

(2)民法典居住权章的主要内容

(3)民法典土地承包经营权章的主要修改

2、《民法典》居住权在城市更新中的具体应用探索

3、《民法典》对土地储备、房地征拆法律实务的影响——结合《土地管理法》

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开发与集租房开发实务——集体土地案例解析

(1)两法修订要点概述——《土地管理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我国土地法律制度概览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

(3)集租房政策概览、集租房开发模式和法律问题

(4)集体土地开发中的实务问题

(5)集体土地案例

5、城市更新与片区开发的运作模式

6、新政下,集体土地征收与城中村改造项目法律模式、风险防范

7、土地征收中常见违法行为及律师代理技巧

8、土地一级开发、一二级联动开发操作实务与土地出让法律实务

9、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路径及法律风控要点

10、城市更新补偿安置、拆迁谈判与纠纷处理

11、房屋征收补偿类行政案件审理与司法审查

【时间、地点、 费用 】

报到日期:12月 10日

讲座时间:12月11日—12月13日

讲座地点: 厦门市

【会议费】:3800元/人

( 面授课程 二) :民商事合同审判与《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热点问题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十大名师授课

王洪亮 法学博士、德国联邦总理奖获得者、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清华大学法学院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席志国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所长、不动产与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谢鸿飞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科院《民法典》编撰课题组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雷继平民商法学博士、原就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参与了大量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圣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杜克大学的访问学者

王毓莹民商法学博士,原就职于最高人民法院,有着近二十年一线民商事审判经验,主笔和参与了大量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创办“法盏”公众号,传播法律专业知识和正能量

某老师法学博士、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争议解决委员会主任,著有《对赌争议解决法律实务》等

二:培训议题

1、《民法典》视角:合同纠纷审判实务

2、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3、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草案)》热点问题解析

4、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热点问题解析

5、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与法律适用

6、保理纠纷案件审理与法律适用

7、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与法律适用

8、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与法律适用

9、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与法律适用

10、对赌协议效力纠纷的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时间、地点、 费用 】

报到日期:12月 9日

讲座时间:12月10日—12月13日

讲座地点: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顾问、原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开发行审查组高级副总裁、担任主板和创业板新上市申请的主要审批员,并处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查询及与相关政策相关的事宜

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主讲专家:沈永锋 并购军师,《成功并购300问》编委。代表文章有《马上并购十宗罪》、《反收购的四种策略》等。沈军师及其团队先后为众多的公司处理过并购的经典案例,包括国药控股、光明食品集团、亚太药业、远望谷等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

5、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七届上市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从业培训专家委员会委员、考试工作委员会委员、多家证券公司IPO上市内核委员

【时间、地点、 费用 】

报到日期:12月 9日

讲座时间:12月10日—12月12日

讲座地点: 深圳市

【会议费】:4600元/人

( 面授课程 四) :法典时代,不良资产处置、收购、经营、估值、风控暨金额债权执行清收与逃废培训班

【议题及主讲专家】

1、《民法典》与信贷及不良债权

2、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与风控——清收处置、收购、经营、估值、风控及逃废债防控

主讲专家:金牌讲师;不良资产处置专家;某股份制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3、不良资产+地产重组——实操干货与实务案例分享、解析

4、如何通过谈判等技术手段去整合资源(含案例分享)

5、如何匹配投资人参与困境地产的盘活,实现收益?(含案例分享)

主讲专家:张海蓉 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创始合伙人;深耕金融不良资产投资和处置11年,累计处置不良资产超过100亿,精于设计不良资产项目的退出处置方案与交易模式

6、金融债权保护与企业破产——案例分析

主讲专家:贾丽丽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处置不良资产领域做过多起典型案例,主导收购天津多个知名房地产项目;主导处理多个房地产公司的债务处置、不良资产涉税问题

7、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九民会议纪要》及善意文明执行在不良资产清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8、金融债权执行清收法律实务问题——典型案例解析

9、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具体应用

主讲专家:王晓明 法学博士,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领导,在金融争议解决和商事诉讼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时间、地点、费用】

报到日期:12月 9日

讲座时间:12月10日—12月12日

讲座地点: 厦门市

【会议费】:4300元/人

( 面授课程 五) :民法典时代,金融机构担保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培训议题

1、概述:《民法典》担保新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2、《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保证”部分重要问题

3、《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担保物权”重要规定解析

4、《担保制度司法解释》——“非典型担保”重要规定解析

5、《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关于担保制度解释的时间效力”

二、主讲专家

谢鸿飞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中国社科院民法典编撰小组秘书长,国务院特殊津贴

孙 鹏 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典担保物权建议条文执笔专家、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建议专家;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

某老师 博士、律师、仲裁员、经济师,现供职于某股份制银行,二十年银行工作经验。著有《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评析与风险防范》一书

【时间、地点、 费用 】

报到日期:12月 16日

讲座时间:12月17日—12月19日

讲座地点: 上海市

【会议费】:4300元/人

( 面授课程六 ):工程总承包11大方面100个热点问题与案例解析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工程总承包的概念

1:什么是工程总承包?

2:设计+施工+采购的合同就是工程总承包吗?

3:工程总承包与EPC的区别是什么?

4:工程总承包与DB的区别是什么?

二、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区别

5:按约施工还是按图施工?

6:工程总承包的关键是发包人要求是否明确:什么叫吃饱喝好?

7: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是否可以实施工程总承包?

8:设计与施工的割裂还是融合?

9:区分两种施工模式的意义:工程结算、责任承担

三、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示范文本

10:工程总承包的国内示范文本有哪些?

11:示范文本废止了,还能用吗?

12:示范文本、清洁文本、格式条款的区别

四、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性质

13:什么是典型合同和非典型合同?

14:什么是混合合同和合同联立?

15:工程总承包合同性质是什么?

五、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立案、管辖与法律适用

16: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案由是什么?

17:什么是并列案由?

18:工程总承包纠纷在为什么在工程所在地管辖?

19.《最高法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对工程总承包适用吗?

六、合同主体与责任

20:发包人是两个以上的合作人,责任如何承担?

21:发包人是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责任如何承担?

22:名为合作合伙,实为资金借贷,责任如何承担?

23:名为合作合伙,实为房屋买卖,责任如何承担?

24:名为合作合伙,实为土地权转让,责任如何承担?

25:委托代建,责任如何承担?

26:委托代管,责任如何承担?

27:共同管理、共同签字、共同显明的合作、合伙、代建、代管,责任如何承担?

28:隐名的合作、合伙、代建、代管,责任如何承担?

29:如何判断合作、合伙、联建、委托代建、委托代管?

30:发包人债权转让,要不要总承包人同意?

31:发包人权利义务一并转让,要不要总承包人同意?

32:承包人债权转让,要不要发包人同意?

33:总承包人权利义务一并转让,要不要发包人同意?

34:债权转让与公司法董监高竞业禁止的关系?

35:提供可研等前期服务的单位是否可以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6:自然人、没有资质的单位可以成为联合体的成员吗?

37:联合体设计费和施工费能够分开吗?

38:拖欠设计费或施工费,设计人和施工人能分开单独起诉吗?

39: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成员是否具备具备单独的请求权?

40:工程总承包联合体的性质?

41: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成员起诉发包人是否可以单独起诉?

42:联合体协议(主体和内容)是否可以变更?

43:联合体协议变更对承包合同的效力是否有影响?是否影响联合体的责任承担?

44:联合体牵头方单独对外(发包人、其他人)签订合同对其他成员是否有约束力?其他成员承担什么责任?

45:名为联合体实为挂靠或转包是否有效?

七、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效力

46:必须招标未经招标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效力?

47:必须招标的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可不公开招标,总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48:必须招标的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可不招标,总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49:黑合同是否必然无效?白合同是否必然有效?

50:非必须招标项目和必须招标项目,是否适用黑白合同规则?如果适用,两者有什么区别?

51:实质性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52:工程总承包单位再发包(分包)的,是否必须招标?

53:资质与合同效力关系?

54:工程总承包需要什么资质?单资质还是双资质?住建部和各省规定不一致,按照哪一个?

55: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吗?不办理,合同无效吗?

56: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转包或分包吗?转包或分包是否有效?

57: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是否必然无效?

58:擅自分包非主体部分,发包人以未经同意分包而主张无效,如何处理?

59:分包单位再分包是否无效?(非主体或非关键工作,有资质)

60:总包合同无效,分包合同也无效吗?

61:总承包人、分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挂靠人对发包人如何承担责任?

62:实际施工人的权利向谁主张?

八、合同解除

63:哪些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64:哪些情况下,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65:发包人解除合同后,承包人的权益如何救济?

66:承包人解除合同后,承包人的权益如何救济?

67:解除合同的陷阱有哪些?

68:如何在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巧妙解除合同?

69:合同中途解除,工程款如何结算?

九、工程价款结算

70:总包合同价款与分包合同价款的关系是什么

71:分包工程价款高于总包合同价款的风险,谁来承担?

72:分包合同价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如何确定价款?(相关条款或习惯,仍不能,履行底市场价)

十、拉闸限电、材料上涨、恶劣天气、新冠疫情对工期和价款的影响

73:拉闸限电情形下,承包人能否要求调整工程价款以及延长工期?

74:什么是商业风险?拉闸限电是不是商业风险?

75:什么是政府行为?拉闸限电是不是政府行为?

76:什么是情势变更?拉闸限电是不是情势变更?

77:拉闸限电为什么不算不可抗力?

78:新冠疫情情形下,承包人能否要求调整工程价款以及延长工期?

79:材料上涨情况下,承包人能否要求调整工程价款以及延长工期?

80: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如何界定?

81:发生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后承包人是否可以获得工期顺延?

82:发生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后承包人是否可以获得费用索赔?

8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恶劣天气与不可抗力之间的关系?

84:当承包人遇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继续施工还是应该停工?

十一、“新基建”实施工程总承包需关注的核心法律问题

85:“新基建”是否适合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

86:“新基建”是否属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是否适用“总包办法”?

87:“新基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招标)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88:“新基建”工程总承包商应当具备什么样的资质条件?

89:“新基建”前期工作的设计单位是否可以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

90:“新基建”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何计价?

91:“新基建”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有哪些特点?

92:“新基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如何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和设备采购?

93:“新基建”工程总承包合同结算如何应对政府审计?

94:“新基建”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如何防范农民工工资纠纷?

二:主讲专家:

张建来律师,阳光时代合伙人,广州办公室执行主任,广东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国内工程总承包领域具有深厚的造诣,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

吴咸亮中国计量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仲裁法学会会员、全国20多地仲裁员;安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库专家;编著《建设工程结算诉讼实务与案例分析》、参编《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刑事责任及风险防范》

【时间、地点、 费用 】

报到日期:12月 17日

讲座时间:12月18日—12月19日

讲座地点: 青岛市

【会议费】:3800元/人

线上直播:2600元/人

( 面授课程七 ): 48大案例解析:资本运作法财税实务专题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主讲嘉宾

万 征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致力于公司诉讼、资本市场领域的实务研究,合作出版有《成功并购三百问》、《资本项目的魔术师:公司投融资、并购、重组、节税实战演练》

李玉新博士后,某香港上市公司副总裁,30年以上重组并购和产业整合经验,曾为多个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和央企提供咨询和顾问服务

二、培训提纲

1、公司资本各种形态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4大案例分析

2、“资本三原则”是人民法院裁判的重要准则——4大案例分析

3、公司增资与减资方式在资本运作中的价值——4大案例分析

4、资本配比、资本弱化、资本过剩与资本显著不足——4大案例分析

5、债权转股权、股权转债权以及名股实债的处理——4大案例分析

6、对赌协议引起的回购股权及减资处理——4大案例分析

7、注册资本认缴制与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认定——4大案例分析

8、小股东与大股东在资本多数决中的对抗——4大案例分析

9、不同价格条件下的股权转让——4大案例分析

10、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的审慎选择——4大案例分析

11、空股的价值以及在企业并购中的处理——4大案例分析

12、公司合并与分立在法财税方面的把控——4大案例分析

【时间、地点、 费用 】

报到日期:12月 17日

讲座时间:12月18日—12月19日

讲座地点: 南京市

【会议费】:4200元/人

线上直播:2600元/人

( 面授课程八 ):2021版《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专题培训班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培训议题

1、审查审理适用的基本原则

2、审查审理范围

3、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审理

4、不得作为商标标志的审查审理

5、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审理

6、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审理

7、三维标志商标的审查审理

8、颜色组合商标的审查审理

9、声音商标的审查审理

10、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审理

11、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审查审理

12、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审查审理

13、特定关系人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商标的审查审理

14、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审理

15、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审查审理

16、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审查审理

17、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审查审理

18、撤销注册商标案件的审查审理

19、《商标法》第五十条的审查审理

20、审查意见书

二、主讲专家

臧宝清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

张月梅 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员,从事商标审查工作13年,审理商标驳回、异议复审、无效宣告、撤销复审等商标评审案件10000多件,熟悉商标确权授权相关业务

【时间、地点、 费用 】

报到日期:12月 16日

讲座时间:12月17日—12月19日

讲座地点: 厦门市

【会议费】:3800元/人

( 面授课程九 ):首期(律师与法务)涉税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 暨企业涉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高研班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培训议题

1、《民法典》对税法的影响及税制改革热点问题探讨

2、数字经济税务管理实务

3、金税四期背景下税务风险防范和稽查实务

4、并购重组税务规划、税务架构设计与税务风险管理实务解析

5、破产重整及清算中的涉税法律问题

6、非居民跨境股权交易若干税务风险

7、大企业税收管理与转让定价最新实践——案例解析

8、中国企业“走出去”税务风险管理实务

9、财富管理中的核心税务问题、纳税风险、税收筹划

10、“放管服”背景下,税企互动与争议的管理、应对和救济

11、民商事合同审查的税收思维与税务风险控制

12、税收法治化背景下,律师和法务的税法业务的开拓

13、涉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税务刑事合规管理与涉税刑事辩护问题

14、税收筹划操作方法与实践应用

15、年度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评析

二、主讲专家

袁森庚 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党校)教授,圣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财税法律事务部主任

刘 蓉经济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中国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四川省国际税收学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虞嘉明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税务总监

王桦宇 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张青政法学博士、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财税法实务研究中心主任,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山西省财税法学会副秘书长

余 悦 圣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税务领域拥有超过11年专业经验,在税筹、税务合规、转让定价、税收争议解决等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万 征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致力于公司诉讼、资本市场领域的实务研究,合作出版有《成功并购三百问》、《资本项目的魔术师:公司投融资、并购、重组、节税实战演练》

【时间、地点、 费用 】

报到日期:12月 16日

讲座时间:12月17日—12月19日

讲座地点: 厦门市

【会议费】:3800元/人

网络直播课: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诉讼证据规则、举证、抗辩专题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培训提纲

(一)商业秘密诉讼证据规则与侵权证据调查

1、商业秘密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质证

2、对有关证据进行质证

3、商业秘密侵权证据调查与取证方法

4、网络侵权中的举证责任与电子证据

5、商业秘密案件的借力取证问题

(二)关于权利基础的举证参考

1、可以依法起诉的主体

2、商业秘密的法定条件

3、法定条件的抗辩事由

(三)关于侵权行为的举证参考

1、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2、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

(四)关于请求承担民事责任的举证参考

1、停止侵权

2、赔偿损失

(五)关于程序事项的举证参考

1、保全

2、调查令

3、诉讼中的保密措施

4、刑民交叉

(六)商业秘密诉讼的特殊程序抗辩

1、商业秘密VS竞业禁止

2、劳动争议先裁后审

(七)商业秘密诉讼的实体抗辩——典型案例

1、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抗辩

(1)非信息抗辩

(2)秘密性抗辩

(3)管理性抗辩

(4)合法性抗辩

2、不侵权抗辩

(1)未接触抗辩

(2)不相似抗辩

(3)独立开发抗辩

(4)情报分析抗辩

(5)反向工程抗辩

(6)合法继受抗辩

(7)善意取得抗辩

3、客户名单的特殊抗辩

(1)投入抗辩/获取难度抗辩

(2)信息深度抗辩

(3)客户稳定性抗辩

(4)客户信赖抗辩

4、诉讼技术抗辩

(1)秘密点抗辩

(2)事实抗辩

(3)举证责任抗辩

二、主讲专家

某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某市知识产权法院既富有审判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资深法官、专家共同主讲

三、直播时间2021年12月4日、5日(9:00-12:00;14:00-17:00)

网络学习费用:2600元/人

持续更新中。。。。。。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中心:会员标准

个人会员:会员费8000元/12个自然月,会员期内线下面授培训免费参加 ,不限次数。新增权益:部分面授课程可以免费视频同步直播观看。

普通B级会员:会员费10000元/12个自然月, 总免费6人次, 每期讲座不超过3人。( 注:一人参加一次讲座为一人次;可同时参加不同场次的讲座,每场讲座最多 一次去3个人)

普通A级会员:会员费18000元/12个自然月, 总免费13人次,每期讲座不超过4人。

贵宾会员:会员费34000元/12个自然月, 总免费27人次,每期讲座不超过5人。

新增: 线下面授 个人 直播会员:6800元(面授课程同步视频直播,每年不低于60场面授课程直播, 通过手机或电脑免费观看 。注: 不能参加现场听课 )

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单位内训:根据单位要求设计并邀请专家赴单位内部讲课,或单独录制课程供单位内部学习。 相关合作方式,可来电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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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近期课程安排,,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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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马诺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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