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8 21:14 发布:2024-10-13 14:0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少农村都面临着改造的问题,这就意味着征拆的频繁发生。农村房屋不同于城市房屋,很多都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尤其是八九十年代,许多村民根本就不知道建房时还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只要认为那是自家的宅基地就开建了,而且还有部分人认为,农村建房可以不用办手续,于是导致农村出现了大量的无证房屋。
那么问题来了,在农村房屋进行征收时,如果房屋没有产权证能不能获得征收补偿?被政府强制拆除了以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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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引入
某村村民李某在2001年4月为了女儿一家三口居住向有关部门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当年建了120平米的房子。安安稳稳住了很多年以后,现由于市政府的征地拆迁决定,李某的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2020年11月5日,市政府在未依法对李某进行补偿、也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李某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房屋内设施全部被毁。
李某被拆除的房屋于2001年修建,根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李某修建住宅用地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批准,而李某并未履行前述规划许可程序,也未取得《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没有房屋产权证书,只存在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缴纳“修建费”的行为,也正因如此市政府认为该房屋属于违法占用村集体土地修建房屋,李某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政府为完成清理及腾退工作强制拆除了李某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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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最高法案例中曾明确指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违法拆除因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造成损失的,也不能简单以无证房屋即为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行政补偿。
在行政机关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拆除的无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应当将该房屋视为合法建筑,依法予以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项目、数额不得少于被征收人通过合法征收补偿程序获得的行政补偿项目、数额。
故在上述案例中法院最终判决也是确认该强制拆除行为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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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释法
诚然,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房必须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就属于违法建筑。但如果房屋是由上辈遗传下来的或是房屋建于七八十年代,因当时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所建房屋只需要很少手续就可以建成,这类房屋就不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还不予补偿。《城乡规划法》2008年才实施,在这之前建房只需要有宅基地使用证,而不需要办理相关的规划许可证,所以,这样的房屋只要不存在改建、扩建、翻建等违法违章情况,那么在拆迁时也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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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一览
结 语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您,相关部门在作出征收公告之前必须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认定,不能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且不予补偿,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当的。
实践中,若相关部门直接将一些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还不给予补偿,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采取法律措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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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明,就可被随意强拆且不给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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