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13 12:5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拆迁款是否可以分配给子女?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拆迁的房屋属于父母所有,因此拆迁款应当由父母获得。子女不属于被拆迁人,因此没有权利分配拆迁款。另外,根据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拆迁的房子应归于被拆迁人的名下,父母有产权,儿女没有。因此,父母可以获得拆迁款,而子女则无权分配。
法律分析
一、拆迁款是否可以分配给子女?
1. 拆迁的房屋属于父母所有,因此拆迁款应当由父母获得。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的房子应归于被拆迁人的名下,子女不属于被拆迁人,所以子女没有权利分配拆迁款。
2、房子父母有产权,儿女都没有,那父母在世的时候,赔偿属于父母的,和儿女没有任何关系。
3、个人所有的房产,不涉及分配问题,归房屋的产权人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房产,家庭内部,可以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家析产。
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结语
拆迁款分配问题需要遵循法律规定,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拆迁的房屋属于父母所有,因此拆迁款应当由父母获得。子女不属于被拆迁人,所以没有权利分配拆迁款。同时,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应当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因此,拆迁款分配问题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拆迁款父母有权不分给子女吗
1、拆子房屋是属于父母的,拆迁款项所得也应当由父母获得,子女没有权利对拆迁房进行处理,跟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房子应都归于被拆迁人的名下,子女不属于被拆迁人,所以子女不能对拆迁房进行分割。
2、房子父母有产权,儿女都没有,那父母在世的时候,赔偿属于父母的,和儿女没有任何关系。
3、个人所有的房产,不涉及分配问题,归房屋的产权人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房产,家庭内部,可以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家析产。
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老房子谁有产权,谁就可以拿到赔偿,说明一点,夫妻是共有的。如果房子父母有产权,儿女都没有,那父母在世的时候,赔偿就是父母的,和儿女没有任何关系。父母去世后在根据继承法来分割遗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这些年,拆迁款只分给儿子不分给外嫁女儿的现象比比皆是。女儿的户口是否能分得拆迁款通常要根据具体地区的拆迁政策来确定。但通常情况下,要解决两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补偿款属于被征收人,即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说,其实从法律角度看,补偿款应该分给谁,是非常明确的。但现实是复杂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也要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针对尚未进行登记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尽早进行不动产登记,以避免将来因无法确权导致的纠纷。
要解决第二个问题,法律上,男女平等,虽然这和农村的习俗相悖,但一旦上了法庭,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官一定会支持外嫁女儿的合法诉求。另外经过加固维修的房子。这种房子,即便有明确的房屋所有权人,但对房屋的加固维修出过钱出过力的人,往往也会要求分钱。加之各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如果在补偿标准里面积比“人头”更重要,则更会激化分配矛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家里拆迁款父母不给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可以尝试与父母进行协商,了解他们的拒绝原因,并尝试解决分配权的问题。如果父母不同意分配,可以考虑找到一个公正的第三方,如律师、公证处等,协助协调分配问题。
2、财产登记:如果父母不同意给你拆迁款,可以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财产登记,将拆迁款的权属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3、法律途径: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财产登记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合法的拆迁依据:政府或开发商需要有合法的拆迁依据,例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城市规划等;
2、依法程序:政府或开发商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如公告、征收、勘验、评估、协商等程序;
3、居民合法权益:政府或开发商需要尊重居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居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合法居住权益和合法生存权益;
4、补偿标准合理:政府或开发商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补助、过渡费用等;
5、补偿程序公开透明:政府或开发商需要公开补偿程序,向居民明示补偿标准和补偿程序。
综上所述,在进行拆迁补偿的过程中,居民需要了解自身的权益和义务,保持沟通和协商,尽可能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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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俞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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