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15 23:3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
拆迁工作秩序和各类主体行为,存在的腐败问题。检查组通过听取拆迁工作的情况汇报、拆迁办工作台帐,拆迁工作组织领导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拆迁工作制度是否完善,能否有效执行;拆迁工作流程是否规范,是否规范操作;拆迁工作风险点是否明确,有无防控措施,是否有效;拆迁工作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违规行为能否得到及时纠正;拆迁工作中有无侵犯群众权利、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拆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应用情况,是否建立拆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拆迁工作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法律分析:
拆迁工作秩序和各类主体行为,存在的腐败问题。检查组通过听取拆迁工作的情况汇报、拆迁办工作台帐,拆迁工作组织领导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拆迁工作制度是否完善,能否有效执行;拆迁工作流程是否规范,是否规范操作;拆迁工作风险点是否明确,有无防控措施,是否有效;拆迁工作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违规行为能否得到及时纠正;拆迁工作中有无侵犯群众权利、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拆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应用情况,是否建立拆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拆迁工作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法律分析:第一,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进行舆论引导。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针对征地区域内的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拆迁区域内的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拆迁政策,特别是哪些拆迁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从而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要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不仅要宣传拆迁工作的政策,还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肯定和表扬;三是加强规划宣传。要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远景规划通过举办活动的方式向外宣传出去,向群众展示城市建设的美好前景,提高群众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参与度与支持度;四是加强公告宣传。拆迁公告发布要及时,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入户走访,力争以最快速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二,依法拆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私有财产权。将城市公共建设与商业开发严格分开,杜绝开发商以任何借口,将个人的意愿转变为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需要,从而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旗号而为个人谋利。二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征地拆迁全程都要做到依法和规范,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三要加强拆迁队伍的行业管理,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野蛮拆迁。
第三,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合理解决“钉子户”问题。第一阶段,要继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其他人的补偿标准一样,不能随意放宽补偿政策,态度要明朗,语气要坚决,绝不退让。第二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引导他们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让权威机构和专家来评估房屋价值、补偿数量等等,尊重法院的判决。第三阶段,如果法院判决后,动迁户仍拒绝配合,就要按照新拆迁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要带着感情做思想工作,真情服务和谐拆迁。一是号召拆迁工作人员换位思考。在工作方法上要和风细雨,从而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工作人员要到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帮助计算补偿账目,计划迁后的生活等,有效消除与动迁群众之间的隔阂。三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应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第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态势扩大。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访信息沟通与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阶段。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如何应对
一:评估机构仅进行了房屋外围测量估测,而并未入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调查勘丈时,被征收人未在场,房屋评估机构仅是进行了外围测量估测,室内室外装饰及附属物并未作登记,评估机构依据外围估测的数据作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参考,由此作出的评估结果显然不合理。这也就是一些被征收人在根本没见过估价师上门的情况下直接收到评估报告的原因所在。根据《办法》规定,除非被征收人拒绝实地查勘,否则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不合法的。
二:《房屋估价分户评估报告》无评估方法、无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合法签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分户评估报告》,如果无评估方法描述、无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则不符合上述法规规定,评估机构的评估程序明显违法。实践中,签字这个环节是被征收人需要着重进行审查的,冒名顶替代签、伪造签字的情形并不鲜见。而评估方法的选择则会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多寡,这一点被征收人一定要予以特别留心。
三:评估机构直接采用抽号的方式选定,剥夺被征收人的选择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4条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征收方未组织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进行协商,或通过多数被征收人决定选定的程序,而直接采用抽签、摇号方式选定评估机构的,其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这里需要补充的一点是,选定评估机构的时间590号令并无直接规定。若各地方有具体的评估办法,则依据地方性规定操作;若无更进一步的规定,则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可以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前进行。实践中,各地一般都有相对详细的评估机构选定办法,在维权中被征收人还要注意关注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
四:被征收房屋有两层,评估机构却只对第一层房屋进行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据此,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分户报告》应当是对房屋全部面积所进行的估价,在征收方没有提供充分依据证明涉案房屋的第二层系违法建筑的情况下,评估机构不得仅对第一层进行评估而完全忽视二层、三层的存在。实践中存在的大量“部分违建,全部不予补偿”的现象显然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引起广大被征收人的高度重视。一旦自己的评估报告出现这一漏洞,被征收人要及时收集第二层建筑系合法建筑或依法应当予以适当补偿的证据,并在针对评估报告的复核、专家鉴定中明确提出这点。
五:预评估结果直接作为评估结果生效
在一些棚户区改造、旧城改建类项目中,往往采取预征收、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应坚持做到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拆迁,不随意降低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必须是拆一还一,拆迁补偿价不低于房屋征收周边市场价;不得进行非法拆迁、不得停水停电逼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拆迁55号文件
●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哪些风险
●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哪些风险
●房屋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房屋征收存在的突出问题
●房屋征收遇到的问题
●房屋征收工作的意义
●房屋征收工作内容
●房屋征收工作要求
●房屋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屋征收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法590号令,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阮博
内容审核:张曙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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