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4 17:39 发布:2025-01-24 17:4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其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为有些行政行为是不能直接诉讼或不能进行诉讼的,所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还是要引起重视的。其次,提起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定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一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法律分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其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为有些行政行为是不能直接诉讼或不能进行诉讼的,所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还是要引起重视的。其次,提起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定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一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房屋拆迁的公告阶段,被拆迁户往往会收到或看到以下文件,如“拆迁公告”、“明白纸”、“致广大被拆迁户的一封信”等文件,这是拆迁方对拆迁行为的告知。要知道,一旦征地拆迁项目启动,公告贴出,就意味着你的房屋被拆除几乎是八九不离十的事情。你所能做的,就是要了解自己的房屋价值几何,应当怎样补偿,需要收集哪些证据。为做到心中有数,不打无准备之仗,被拆迁户们就可以提前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以便拆迁方“登门拜访”时,从容应对。
一、其它情况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谈判阶段
这个阶段是拆迁双方互相试探和摸底的阶段,被拆迁人如果有专业的拆迁律师作为坚强后盾,自然是镇定自若、不会心生胆怯。并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决定了被拆迁户之后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怎样谈判,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这是非常关键的。如果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就一定要及时联系拆迁律师来核实一下:补偿方式是什么、补偿项目是否完整、补偿数额是否合理、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如果得到专业拆迁律师否定的回答,就一定不能签字,及时请律师介入,抓住拆迁方的违法点,并以此施加压力,迫使其提高拆迁补偿款。
2、房屋拆迁的关键阶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旦拆迁方对被拆迁人下达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或者征收补偿决定书,就意味着强制拆迁的来临,如果这个时候被拆迁人还是无动于衷,那就大错特错。在此阶段,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咨询律师并请律师介入,不要对拆迁方采取不予理睬、一拖再拖的对策。这种消极做法于事无补,一旦拖过法定期限,最后的结果就是房屋被强拆。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在遇到拆迁的情况时,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对相关部门的认定作出处理,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果本身存在违法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法律分析: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在短时间内也不能和拆迁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但政府规划的拆迁期限并不可能无限延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有诉讼时效。1、因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其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多余六个月的诉讼时效期;2、若因拆迁补偿协议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起算自权利人指导或者应当指导权利受侵害或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其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为有些行政行为是不能直接诉讼或不能进行诉讼的,所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还是要引起重视的。其次,提起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定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一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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