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热门标签:
刑事辩护
征地拆迁
拆迁律师
首页
圣运
圣运简介
机构设置
团队
律所首席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主任级别律师
顾问
专业领域负责人
主办律师
主任律师团队
案例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新闻
律所动态
媒体报道
业界热点
客户反馈
研究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荣誉
招贤
圣运招贤
实习生培养计划
公益
慈善
法援
联系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案手记
>
以案说法: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还能不能委托律师维权?
>
正文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以案说法: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还能不能委托律师维权?
以案说法: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还能不能委托律师维权?
更新时间:
2025-05-04 20:22
发布:
2018-05-09 18:0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
以案说法: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还能不能委托律师维权?【法律解答】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王有银主任认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对安置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委托律师维权。【实际案例】 邓先生等17人是淮安市清浦区黄码乡吴圩村六组村民,在本村有房
【法律解答】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王有银主任认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对安置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实际案例】
邓先生等17人是淮安市清浦区黄码乡吴圩村六组村民,在本村有房屋及承包的耕地。2010年12月4日,江苏淮安市工业园区清浦工业园建设房管局作为拆迁人,分别与邓先生等17人签订了《淮安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2年1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苏政地[2011]第4105号《关于淮安市清浦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1年第8批次(08挂)建设用地的批复》,将邓先生等人的房屋及承包地征收。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邓先生等人对安置补偿不满意,依法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王有银主任律师维权。
【法律分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王有银主任及团队律师认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三)其他行政协议。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原告请求解除协议或者确认协议无效,理由成立的,判决解除协议或者确认协议无效,并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案例分析】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律师在对案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后认为,该《淮安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江苏淮安市工业园区清浦工业园建设房管局对委托人的房屋进行拆迁时,未办理土地征用审批手续,且不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具有集体土地拆迁人资格,与邓先生等人签订《淮安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属于无效协议。
【案件结果】
圣运律师指导邓先生等人依法将江苏淮安市工业园区清浦工业园建设房管局诉至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淮安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后,作出(2017)苏0812民初351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江苏淮安市工业园区清浦工业园建设房管局与原告签订的《淮安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上一篇:
征收补偿决定,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应否停止执行?
页面浏览:7109
文章编辑:李轩教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
以案说法?内部信息、过程信息、决策信息不予公开的理由
下一篇: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是合法征收的前提
热门阅读
●
强制房屋的行政赔偿时点怎么定?看最高法裁判和司法解释!
●
四川胜案,征收方未补先拆,圣运律师助力委托人争取合理补偿
●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快来了解!
●
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精神:未足额补偿强制使用土地应确认违法并予以赔偿
●
行政机关强拆房屋拒绝赔偿,圣运律师助力维权获胜!
●
拆迁先搬迁,后补偿?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
十余年未履行行政协议终解决,行政复议发挥大作用!
●
22天圆满解决纠纷! 委托人未依法拿到安置名额,看圣运律师如何一击制胜!
●
未经被征收人同意,他人无权替签协议!
●
矿山因政策变化被关停,承包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相关推荐
●
未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的情况下,就实施了征收,被征收人的权益还能得到保障吗?
●
上海拆迁官司一审输了,拆迁官司输了还能提高补偿吗
●
农业房子被拆迁补偿在哪里领取,拆迁房屋按人头分,如果男方离婚后强行将女方户口迁出,还能分配到安置房吗
●
2021年农村还能盖房子吗,2021年农村还能盖房子吗视频
●
拆迁补偿都拿了房子还能说是违建,撤销房产证再认定违建,是否就能不给补偿直接拆房了
●
拆迁补偿款打给别人撤诉了还能上诉吗(房屋折迁拆迁办是否有权将折迁款指定买房吗)
●
有证房子倒塌重建拆迁怎么补偿,房子倒塌拆迁还能得到补偿吗
●
南京有拆迁安置房还能买房吗,南京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住房补贴吗
●
湖南发出首张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鉴证书 经营更稳定还能抵押贷款,湖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改革
●
2021年宅基地还能确权吗,2021年宅基地还能确权吗现在
●
房子的遗产析产拆迁时补偿,分家析产第38讲:父母名下宅基地房已拆旧建新,还能起诉分割吗
●
真的不会拆迁了嘛?「拆迁过了还能再享受拆迁吗」
●
2021年还能申请宅基地吗,2021年还能申请宅基地吗请问
●
药店买的药可以退吗未拆开的,药店买的药拆了,但发现快到期了,还能退吗
●
上海空挂户口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空挂户口能不能享受动迁安置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