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9 21:01 发布:2024-10-03 08:1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近期上线」
6月28日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杰录
6月29日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崔志明
6月30日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人口管理大队大队长 张洪芳
7月01日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赵庆胜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刘 翔
「近期上线部门问题答复」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6月17日
A、已办结问题:
1.热线2:原来在唐岛湾办理的共享单车储值卡,现在单车没有了,希望协助处理退费事宜。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中队
2、留言2:海信北门经常有小商贩占道经营,打过投诉电话但是一直解决不了。
责任单位:辛安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市民留言后,辛安中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翟先生取得了联系,经过沟通,翟先生主要反映的是海信北门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其次为小商贩占路经营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执法中队已作出相应安排,在早晚上班高峰时间段安排固定岗人员加强对此路段管理,并加强此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占路经营商贩进行及时清理、查处。下一步将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也将积极协调海信集团,规范员工停车等问题。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辛安执法中队队员周健已与举报人于翟生电话沟通并取得理解和支持,于先生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办理完毕时限:已办结
3、留言3、在灵山湾海滨公园的彩虹桥东侧有一个鱿鱼烧烤摊位,无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无保障,严重影响旅游形象,景区管理人员劝阻其离开未果,联系综合执法清理,也未将其劝离,望有关部门将其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隐珠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群众举报后,隐珠执法中队于6月17日派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查,在大卢河东岸确实存在一烧烤餐车,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餐车进行了清理。下一步,隐珠执法中队将继续加大对海岸线的执法巡查,及时发现有损旅游形象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4、留言4、投诉私设挡车蹲龙潭山路88号帝邦卓郡小区前如家酒店占用公共区域私设挡车蹲,停车收费,经联系规划局查看图纸,此处属于公共区域,隐珠街道办事处一直称此处属于开发商的,要求再落实一下图纸,查看一下。2.帝邦卓郡小区门前道路是未交付的道路,但是物业在此设置停车蹲,影响市容,隐珠街道说此处是经过业主同意的,并公示过,作为业主,并没有看到过公示,而且大部分业主是反对的,根据青岛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的,都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道路不管交不交付,都是大家的,不需要物业为了卖车位让私设停车蹲,业主强烈要求拆除。还有在公共车位上一个集装箱,隐珠街道一直不清理,投诉隐珠街道不作为,多次反映问题都没解决。
责任单位:隐珠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群众反映后,隐珠执法中队派执法队员到达现场,经查,此处确实存在占用公共区域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给帝邦卓郡物业和如家酒店负责人下达责令接受问询(调查)通知书,责令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于6月18日前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到隐珠综合执法中队接受询问和调查。如家酒店负责人提供交警部门备案的如家酒店停车场项目备案意见书(青黄公交停备2021第006号)符合审批手续。6月20日下午14时30分,执法队员联系物业,已现场将地桩全部拆除。
关于群众反映的集装箱问题,经现场调查,为门头商户临时放置,当事人承诺2日内自行清理。下一步,隐珠执法中队将跟踪督促当事人尽快将集装箱清理完毕。6月19日下午15时05分,当事人已将集装箱清理完毕。
5、 请问局长,综合执法局有没有社会监督员制度?如果有,想报名参与。谢谢!通过青岛西海岸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不知道能不能得到回复?
责任单位:纠风督察办公室
办理情况:我局2021年4月聘任和续聘了30名社会监督员,均是义务监督员。我局聘任社会监督员要具备以下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 和法律;热心和关注综合执法工作,关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熟悉法律法规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能够按时参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的社会监督相关活动和会议。以下情形不适宜担任社会监督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查处的;存在违反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的;因滥用职权或以权谋私,经反映被查证属实的;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使社会监督员工作的。
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办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同时,还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6、留言7、投诉帝邦卓郡小区门口私设停车蹲。黄岛区龙潭山路88号帝邦卓郡小区门口,私设隔离墩,之前隐珠街道说此处已经向业主公示并业主同意过,作为业主的我们并没看到公示,也表示非常不满。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阻碍通行的,由公安机关联合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不管物业出于什么目的私设挡车蹲,都违反了法律法律,都应该依法办事,而不是纵容。此处是道路,应该由政府部门来监管,而不是物业随意处理。望隐珠街道彻底解决此问题,不要再推诿。
责任单位:隐珠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群众反映后,隐珠执法中队派执法队员到达现场,经查,此处确实存在占用公共区域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给帝邦卓郡物业和如家酒店负责人下达责令接受问询(调查)通知书,责令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于6月18日前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到隐珠综合执法中队接受询问和调查。6月20日下午14时30分,执法队员联系物业,已现场将地桩全部拆除。
7、留言8、俺有三大虎 江山路西小区有个违章建筑,超市占路经营,很是不方便走,希望查处。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1、网民所说江山路西小区违章建筑,根据反映情况初步认为是靖江路便民摊点群,所述违章建筑为摊点群经营设备。
摊点群位于江山南路西侧,靖江路两侧,紧邻青岛滨海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和江山路西小区和C组团小区,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便民摊点群设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青岛市城市便民摊点群设置管理导则》规定,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决定在此设置了靖江路便民摊点群,并交由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统一规范管理,现由青岛西海岸市场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摊点群管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经营地点、统一外观、统一经营设备、统一卫生设施。网民反映的违章建筑为摊点群为统一外观设置的经营设备,符合标准设置。
目前为做好便民摊点群管理,中队制定了多项巡查制度,对违反市容和环境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并不定期约谈管理单位加强便民摊点群的规范管理工作,要求市场管理方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好市容和正常秩序,切实解决占路经营与满足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
8、听到说起网约车,发现非法营运在哪里投诉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综合指挥中心
9、留言10、滴滴顺风车滴答顺风车,属不属于营运?
责任单位: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指挥中心
办理情况:依据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的《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查处非法营运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的意见》(青交运管〔2016〕17号)规定,顺风车即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营运。在违反《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查处非法营运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的意见》规定的情况下,按照非法营运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10、留言11、打车的时候经常遇到司机说顺路再捎个客人,自己也不好意思拒绝,司机说可以便宜两块钱,请问这样合理吗?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综合指挥中心
办理情况: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十款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且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第一乘客同意的前提下,搭载其他乘客不是违法行为,若觉得不合适可以予以拒绝。
11、留言12、刚上了出租车,司机说他刚接了一个单,让我下车。这样算不算甩客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综合指挥中心
12、留言13、反映问题内容:赶集的时候发现有摆摊卖算命书的还有些盗版书,这个可以举报吗?举报有奖吗?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综合指挥中心
办理情况:赶集的时候摆摊卖算命书的还有些盗版书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应予以行政处罚。群众发现有此类违法行为可以举报,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实,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将依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13、留言15、99.9999%的便民滩点群的大集装箱占用人行道,强制造成 人车混流,经常出现人车事故。甚至有集装箱挡住拐弯视线 造成车祸。这种规模越来越大,请问这样合法吗?
责任单位:直属三中队
办理情况:根据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便民摊点群设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中明确的工作分工,各区(市)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城市便民摊点群设置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监督考核等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我区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便民摊点群的具体审批和日常监管事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或者委托有关专业单位进行城市便民摊点群的具体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
针对您所反映“99.9999%的便民滩点群的大集装箱占用人行道,强制造成人车混流 ,经常出现人车事故。甚至有集装箱挡住拐弯视线 造成车祸。这种规模越来越大,请问这样合法吗?”的问题,属于属地街道办事处或委托单位责任,我局负责日常监管,因具体点位不够清晰,我局将依职责对各镇街发相关《执法建议函》督促各镇街做好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14、留言17、龙潭山路88号如家酒店私自圈占公共区域,设置挡车蹲
此处门头房前的公共区域被设置了挡车蹲,经调取规划图纸查看,此处已经在规划红线以外,属于公共区域,望相关部门详细查看图纸,彻底解决此问题。
责任单位:隐珠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群众反映后,隐珠执法中队派执法队员到达现场,经查,此处确实存在占用公共区域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给帝邦卓郡物业和如家酒店负责人下达责令接受问询(调查)通知书,责令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于6月18日前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到隐珠综合执法中队接受询问和调查。如家酒店负责人提供交警部门备案的如家酒店停车场项目备案意见书(青黄公交停备2021第006号)符合审批手续。
15、留言18、咨询最美店招奖金发放问题。我是最美店招活动三等奖的发现者,想咨询一下奖金什么时候发?
责任单位:直属三中队
办理情况:“寻找最美店招”活动奖金由西海岸新区视觉设计协会统一发放,我局向视觉协会了解了情况,由于获奖人员较多,视觉协会工作人员正在逐一于获奖人员联系收集银行卡号等信息,根据财务审计情况办理缴税和发票等事宜,我局已联系视觉设计协会尽快发放并做好解释工作。目前视觉设计协会已联系当事人。
16、留言20、锦湖苑小区参加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材料齐全,长江路街道也审批通过了,现在电梯加装受到了,小区外面门头房乱安广告牌造成的影响,外面广告牌的架子打到了楼道里,导致电梯无法安装。自己联系了附近的综合执法中队,也和门头业主进行过协商,未果,希望帮助解决。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调查,锦湖苑小区外门头房,网点面朝黄浦江路,该路段门头牌匾为全区提升改造时统一整体设置,符合设置规范,并非商户自行安装设置。
2021年6月17日已将办理情况电话答复蒋先生。
17、留言21、我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也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我从2017就响应政府号召买了合规车辆办理了网约车资格证跑车,结果显示非常打脸,每天的流水还不如一个没证车辆跑的多,更可笑的是,滴滴这样一个全身都是毛病的企业居然还要上市了!世界最大黑车公司没有之一!我们合规车辆的权益没人保障,多次打12345市长热线,最后不胜其烦,问急了,基本的意思是我们管不了,滴滴的总部在北京,地方政府没有执法权?现在每天早晨在出口加工区海尔职工公寓,私家车泛滥,花小猪打车直接把合规车辆的单接走,滴滴真的没有部门能管的了了吗
责任单位:直属二中队
办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对“黑出租”、“非法网约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多次组织开展了针对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至今我局已查处非法网约车120余起,并对滴滴公司进行了约谈,每起处以三万元罚款。下一步将研究改进执法手段,发现有非法营运行为且证据成立,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18、留言22、海棠湾违建问题。我是海棠湾三期业主,执法局在手续不齐全没有任何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对我家进行了强拆,造成房屋结构损伤,雨季来临,房屋进水,给我家和邻居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后期的整改方案没有通知我去讨论,也没有签过字,执法局和物业两家互相推诿扯皮互相推卸责任。请执法局协调对我们被违法强拆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本着方便房屋使用的目的,尤其上叠厨房位置,下叠采光井位置,明确时间节点,出台适合所有业主的整改方案,彻底解决海棠湾违建问题。
责任单位:隐珠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关于来话人反映的海棠湾三期违法建设问题,前期隐珠执法中队对海棠湾三期违法建筑进行了摸排,已对全部违法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通过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物业通知、手机信息推送、张贴友情提示、下达限改通知书等多种方式,给业主下达过违章建筑治理通知。整改期限内,该小区部分业主未进行整改,按照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青厅字[2016]44号)关于“即发现、即拆除”的要求,2021年1月26日,隐珠街道综合执法中队联合综合执法局直属三中队、公安部门、小区物业等对海棠湾三期5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同时主动联系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以曝光式执法接受市民的监督。目前,对属轻微违法的,考虑房屋防漏、安全及群众需求,按照“不超外墙立面,不产生安全隐患、不违背小区整体设计规划”的标准,已责令物业管理方制定统一的装修设计方案并公示,经全体业主通过后,由业主对照方案进行自行整改。
B、正在办理问题:1、留言1、紫金山小区89号楼破窗改门,毁绿圈院子,反映多次没有解决。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紫金山小区于1995年,由青岛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成,原小区物业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环物业有限公司,现由广厦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管理,典型的老旧小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根据当事人提供紫金山小区89号楼的规划图纸,目前无法确认破窗改门是否属实。
6月17日已约谈89号楼当事人于18日至中队协助调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对涉嫌私自圈院 进行处理。
办理完毕时限:正在办理,按程序推进,初步预计私自圈院问题将于2021年7月份处理完毕。
2、留言6、昨天反映山泉水噪声扰民,还改装货车,无证贩卖山泉水,就在刚才在钱塘江路边跑边喊。我反应一个事情我们小区有很多自己卖水的 整天用大喇叭喊:珠山源山泉水! 我跟12345反应过很多次,他们都用改装的货车从早上五点半到晚上九点都在喊,还是游动贩售,不干净还扰民,强烈建议能否取缔查处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2021年6月17日接到上线留言后,长江路中队立即赶赴钱塘江路段进行巡查,截止今日下午16时未在该路段发现有售卖山泉水车辆。
即日起,中队针对违规售卖大桶水及噪声扰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错时执法、早晚巡查对以往问题多发区域及居民小区重点监管。
办理完毕时限:结合局大桶水售卖治理要求,按程序推进办理。
3、留言19、南营小区13号楼一单元,住户在我家楼顶把窗户改门,将我家楼顶变成了他家的院子,这个事情十年了,执法中队每次去处理都不了了之,要求恢复原貌。
责任单位:薛家岛中队
办理情况: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南营小区”位于天目山路与银沙滩路交叉口东北侧。该小区13号楼楼顶问题我单位在前期已接到市民反映,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处进行了查看。该处问题已由管区、社区等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劝说,其已进行规整清理。对于当事人设置的架子,执法人员已配合管区、社区进行劝说,并联合社区和物业公司对该处进行拆除,但当事人阻拦工作人员,并以自己有心脏病、要跳楼等方式威胁工作人员,阻拦拆除。
经了解,举报问题主要因为两家存在矛盾导致,将协调管区、社区等相关单位进一步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办理完毕时限:2021年7月10日
●行风热线举报电话
●行风热线电话号码
●行风政风热线解答
●行风热线都受理什么投诉
●行风热线投诉电话123456
●行风热线是干什么的
●行风热线电话是什么意思
●行风热线电话号码
●行风热线上线单位安排时间表
●行风热线是什么
来源:临律-《行风热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线问题答复,,行风热线电话号码
上一篇:房子被拆迁租户有没有补偿,租户能否得到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