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热门标签:
刑事辩护
征地拆迁
拆迁律师
首页
圣运
圣运简介
机构设置
团队
律所首席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主任级别律师
顾问
专业领域负责人
主办律师
主任律师团队
案例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新闻
律所动态
媒体报道
业界热点
客户反馈
研究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荣誉
招贤
圣运招贤
实习生培养计划
公益
慈善
法援
联系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案手记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内容有遗漏?法院说补上!
>
正文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内容有遗漏?法院说补上!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内容有遗漏?法院说补上!
更新时间:
2025-05-05 08:14
发布:
2020-03-30 15:2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内容有遗漏?法院说补上!不少拆迁户都有这样的疑惑,我家要拆迁了,政府征收部门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又和我达成补偿协议,补偿协议替代了补偿决定么?补偿协议存在遗漏事项,我又应当如何进行救济? 今天圣运律师结合山东省高院
不少拆迁户都有这样的疑惑,我家要拆迁了,政府征收部门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又和我达成补偿协议,补偿协议替代了补偿决定么?补偿协议存在遗漏事项,我又应当如何进行救济?
今天圣运律师结合山东省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来为您解读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遗漏内容了怎么办?
一、补偿协议能替代的了补偿决定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一般来说,补偿问题可以商量着来,协商不成的,再作出补偿决定,并且如果补偿决定作出后,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就补偿问题重新达成了补偿协议,可视为用行政协议的方式替代了补偿决定。
二、补偿协议存在遗漏事项,应当如何进行救济?
2003年9月,潍坊市市民阎先生家就遇见了这种事,因火车站开发建设,要拆除闫先生的营业用房。
2006年6月,闫某某与火车站开发办协商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仅约定了火车站开发办为闫某某提供安置房,未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损失问题作出任何约定。
闫某依约将房屋搬迁腾空后,火车站开发办却未按约定交付安置房。闫某不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潍坊市政府交付安置房,并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业损失费。
一审法院认为,闫某与火车站开发办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闫某某依约将房屋搬迁腾空后交付拆迁后,潍坊市政府应当依约交付安置房的义务。协议仅约定了房屋的拆迁安置问题,虽未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问题作出约定,但闫某有权对其因拆迁造成的损失一并向潍坊市政府主张权利。
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潍坊市政府应当支付搬迁费,潍坊市政府还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支付停产停业损失,并自逾期之日按照标准双倍支付。
也就是说,涉及被征收人受损财产权益的填补问题时,财产权益的补偿是可以协商的,法律赋予征收人和被征收人一定的选择权和处置权。被征收人可以就其认为的遗漏项目向征收人申请补偿,已经申请补偿但被拒绝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征收人履行法定补偿职责的诉讼。
潍坊市政府不服,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该案被收录于山东省高院行政庭发布的7起征收拆迁典型案例之中,对于此类案件的审判裁决具有示范指导意义。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虽因行政性享有一定的行政优益权,但因其合同性而要求作为行政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仍应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依约履责等一般的合同原则。
因此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行政机关与被拆迁人通过行政协议约定拆迁安置补偿事项理应诚实信用、依约履责,哪怕出现遗漏约定事项的情形也该"补上"。
圣运律师还要告诉拆迁户的是,即便是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才发现"忘了"补偿事项,也不是于事无补,要积极维权,此案中山东高院表示人民法院应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协议未约定事项依法"填漏补缺",督促行政机关在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中依法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和民生政策,实质性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上一篇:
征收拆迁中房子被村委会拆了,村委会有这个权力吗?
页面浏览:6724
文章编辑:冯立影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草案,征民意
下一篇:
征收拆迁中房子被村委会拆了,村委会有这个权力吗?
热门阅读
●
强制房屋的行政赔偿时点怎么定?看最高法裁判和司法解释!
●
四川胜案,征收方未补先拆,圣运律师助力委托人争取合理补偿
●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快来了解!
●
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精神:未足额补偿强制使用土地应确认违法并予以赔偿
●
行政机关强拆房屋拒绝赔偿,圣运律师助力维权获胜!
●
拆迁先搬迁,后补偿?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
十余年未履行行政协议终解决,行政复议发挥大作用!
●
22天圆满解决纠纷! 委托人未依法拿到安置名额,看圣运律师如何一击制胜!
●
未经被征收人同意,他人无权替签协议!
●
矿山因政策变化被关停,承包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相关推荐
●
政府部门强拆查封房屋拒不恢复,法院开出百万罚单!| 圣运聚焦
●
江北一厂遭街道办违法强拆法院:街道办强拆已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
●
【圣运第1889起胜案】山西胜诉案例:合法征收程序、用地预审文件皆不存在?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
全国人民法院:关于涉行政赔偿案件的20条裁判要旨,关于行政赔偿程序
●
法院可能会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是什么,拆迁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
房屋拆迁律师谈房屋门前台阶被违法拆除,法院责令街道办事处恢复原状,门口的台阶算违建吗
●
企业建筑要被强拆,当事人状告城管局,法院判决撤销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决定书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山东法院案例: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房屋强拆后的赔偿方式、项目、标准和数额
●
被执行人的父母建造的农村住宅被拆迁,拆迁户籍人口包含被执,法院凭什么冻结拆迁补偿款
●
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法院会如何量刑?「非法征用土地罪的量刑」
●
拆迁补偿协议怎么诉讼再审(法院判决不强拆房被偷偷拆除怎么处理)
●
石家庄石铁33宿舍拆迁补偿标准,法院驳回税务行政诉讼规定是什么
●
冷库被强拆法院:无依据的拆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冷库拆迁怎么赔偿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