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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的流程,政府拆迁补偿要如何走拆迁程序

政府拆迁的流程,政府拆迁补偿要如何走拆迁程序

更新时间:2025-05-06 10:03  发布:2024-07-24 09:3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政府拆迁的流程,一、政府拆迁的流程(一)征收决定程序:1、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2、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4、政府组织

政府拆迁的流程,政府拆迁补偿要如何走拆迁程序

一、政府拆迁的流程

一、政府拆迁的流程

(一)征收决定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2、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4、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5、征求公众意见期满后,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并根据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

6、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8、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9、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收补偿程序:

1、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等方式选定。

2、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将分户评估报告向被征收人送达。

3、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

4、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5、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

6、政府根据补偿决定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不少于90日)内完成搬迁。

7、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搬迁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政府依据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二、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怎么办

如果对补偿协议中补偿的数额没有异议,只是一直拿不到协议中写明的补偿款的话。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起诉。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政府拆迁流程:

(一)调查核实;

(二)逐户走访;

(三)编制拆迁计划;

(四)申请拆迁;

(五)发出拆迁公告;

(六)签订协议;

(七)实施拆迁。《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三、政府强制拆迁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政府强制拆迁不属于不可抗力。因为不符合不可抗力的定义,即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如果对拆迁安置条款和补偿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和当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二、政府拆迁补偿要如何走拆迁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5、征收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之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意见、听证);

8、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9、依法交出土地。

一、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政府征收土地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二、宅基地拆迁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逐一上报给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第八步: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第九步: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

三、农村土地征收有什么程序?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二)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三、政府拆迁怎么走程序?

一、征收决定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2.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4.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5.征求公众意见期满后,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并根据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

6.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8.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9.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收补偿程序:

1.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等方式选定。

2.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将分户评估报告向被征收人送达。

3.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

4.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5.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

6.政府根据补偿决定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不少于90日)内完成搬迁。

7.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搬迁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政府依据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四、开发商拆迁和政府拆迁

开发商拆迁和政府拆迁一、拆迁的目的区分:

1、开发商拆迁,即商业拆迁,是指拆迁人是一般的民事主体,拆迁的目的是营利;

2、政府拆迁则是指政府为了特定的利益,通常是为了公共利益,以其名义实施的拆迁行为。

二、拆迁的性质区分:

1、商业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完全应该是民事关系,两者的地位平等;

2、政府拆迁是一种行政拆迁。实质是一种剥夺公民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政府与被拆迁人之间形成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服从是其主要特征,符合征收的概念。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开发商拆迁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户怎样同开发商谈判首先,你需要“认清自我”。自己的房子有证吗合法吗如果没有,是祖屋吗在和开发商谈判之前,你第一位要做的就是知道自己的房屋是不是属于自己,是不是合法拥有。这就好像做买卖,他来买咱们东西,但是咱得知道这个东西是不是咱得,咱能不能卖。

其次,你更要“了解对手”。在开发商取得该项目用地之前,需要办理一大堆手续,总体来说就是国家承认他这个项目的手续、国家同意他用地的手续、国家同意他拆迁的手续等等。法律为了保障咱们的利益,规定了公示公告的办法,不是他办了这些手续我们都不知道,只是我们没有去了解或者不知道怎么了解。当你了解了他们的项目内容、用地合法性等信息后,你才有足够的谈判筹码。

再次,你总是需要一点谈判技巧。这场谈判或者一方惨败出场,或者双赢结束。我们都希望是后者,但这基本是不可能的。开发商想用最低的成本拆咱们的房子;咱们想用这套房子拿到最多的利益。我们还拿买东西讨价还价打比方:他想少花钱,你想多要价,你怎么能要到价呢一是咱得货好,二是他有问题。所以,你的谈判就是说他有问题,你不愿意卖地,最后实在是不情愿,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拥护政府政策才同意拆迁。这时就涉及一个关键问题——价格。

最后,你要对拆迁价格心里有数。现在的拆迁补偿一般都是按照市场价格,但是千万不要用你附近最高的商品房价格要求,那样你的谈判基本要泡汤。另外,你还可以考虑多套补偿方案,比如全部货币补偿、全部产权安置、货币补偿和产权安置各半;当然还有其他补偿方法,比如农村的危房改造项目、承包相关工程;如果开发商和政府关系不错,还能为你提供很多便利,比如给孩子落户口,给老两口上低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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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施爽
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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