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的,解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的建议是什么? > 正文

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的,解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的建议是什么?

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的,解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的建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5-05-05 09:33  发布:2024-07-24 10:06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的,拆迁按照补偿协议法定内容如下: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

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的,解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的建议是什么?

一、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的

拆迁按照补偿协议法定内容如下: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拆迁补偿纠纷是否是民事行政法院出的事

拆迁补偿纠纷是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公租房房子被拆怎么赔偿

公租房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作出该决定的政府部门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费用,搬迁费、安置费、造成停产停业的赔偿费用,关于赔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具体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征收部门会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偿协议。

二、解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的建议是什么?

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劳务纠纷怎么处理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什么是房屋拆迁协议书,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更名要注意什么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协议书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

二、拆迁安置房更名需要注意什么?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需要注意有以下几种变更方式: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

2、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3、婚姻变更:婚姻变更分婚内变更登记和离婚析产分割两种,婚内变更登记就是指在夫关系内的夫妻当事人可以将财产份额或全部转移到另一个人名下;离婚析产分割就是指离婚后,将一方的产财或财产所占有的一定份额协商或判决给另外一方。

对三种方式而言,第三种不需要缴税,只需80元登记费用,其余两种需要根据实际更名情况计算费用。

三、拆迁安置房过户费怎样算?

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土地受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四、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的优势

一、拆迁安置房的概念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二、拆迁安置房的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三、拆迁安置房的房源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的,只是复印件吗

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子的

拆迁安置协议规定

拆迁安置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拆迁安置协议文本

拆迁安置协议法律规定

拆迁房屋安置协议

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子的

拆迁安置协议模板

拆迁安置协议书模板

来源:中国法院网-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的,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样的,只是复印件吗


页面浏览:5450
文章编辑:齐涛鹏
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上一篇:能否将拆迁社会保险和职工社会保险合并,公司能否将员工的社会保险退还给社会保障局
下一篇: 土地拆迁补偿标准:集体企业如何获赔,集体土地企业拆迁补偿的标准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