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4 21:23 发布:2024-08-05 15:0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在我们印象中,警察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会对有些人进行人身自由限制。然而,在房屋强拆的过程中,有些负责拆迁工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却干了警察才能做的事情。比如,如果当事人不配合,很有可能会被拖拽到旁边,甚至是被限制人身自由。因为这样的情况,在拆迁中比较常见,导致许多百姓以为这是正常的。实际上,这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是违法的。下面,通过一个案例,对此问题进行阐述。
一、案例介绍
山东的史某,在当地经营美食城。2017年,该美食城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要进行拆除。作为美食城的租户,史某并未收到所租赁美食城为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9月7日就直接被告知要在5日内搬走。9月20日,当地区政府领导带队,区综合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美食城进行了强制清理。在清理进程中,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对史某及史某方人员采取了拖拉、拽扯及人身控制。后美食城所使用的建筑物被拆除。史某不服,诉至法院。
二、法院审理
根据现场视频,法院认定被告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对原告及原告方人员采取了拖拉、拽扯及人身控制。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民警或司法警察等有权机关才能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被告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直接控制和限制原告及原告方人员人身自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三、案例分析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也就是说,在行政执法中,只有公安机关才能限制人身自由。
回到征地拆迁事件中,行政机关在进行强拆工作时,负责拆除工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无权拖拽、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更不要说殴打当事人了。在一些暴力拆迁案件中,时常会出现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暴力殴打的情况,显然,拆迁方的这些做法是违法的。
作为被拆迁人,如果遇到暴力强拆的情况,千万不要以暴制暴,如果被拆迁人故意与拆迁方人员发生肢体冲突,轻则有可能会被抓起来关一阵儿,重则有可能触犯刑法。当然,如果拆迁方违法拖拽被拆迁人,限制被拆迁人的人身自由的,被拆迁人要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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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原创 高院判例:行政机关强拆时,拖拉、拽扯、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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