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5 06:00 发布:2024-07-23 17:0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该段内容描述了申请进行强制拆迁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具体来说,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以及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同时,强制执行不得采取暴力、威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胁迫被征收人拆迁。
申请进行强制拆迁的程序如下: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以及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执行不得采取暴力,威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胁迫被征收人拆迁。
申 请 强 制 拆 迁 的 规 定 有 哪 些 ?
根据我国《拆迁法》规定,拆迁范围包括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房屋应当先进行评估,拆迁价格由政府确定,拆迁户应当与拆迁部门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包括被拆迁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及因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完成拆迁补偿工作,超过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拆迁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拆迁程序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采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拆迁。拆迁范围包括政府规划的公共利益需要建设用地的房屋。拆迁房屋需要进行评估,拆迁价格由政府确定,拆迁户需与拆迁部门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包括被拆迁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及因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期限内,拆迁人需完成拆迁补偿工作,若超过拆迁期限,拆迁人应按国家规定给予拆迁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一、强制拆迁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市房地产管理局
___年___月___日
附: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房屋拆迁计划书;
4、房屋拆迁裁决书;
5、其他有关材料。
二、强制拆迁申请应缴纳的材料:
1、强制拆迁申请书;
2、行政裁决书;
3、行政裁决书送达回证复印件;
4、证据保全(拍照、测绘、交易所评估市场全交吉价评估书并公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拆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人民法院不准予执行的征收补偿决定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程序:
一、申请。
应缴交下列材料:
1、强制拆迁申请书;
2、行政裁决书;
3、行政裁决书送达回证复印件;
4、证据保全(拍照、测绘、交易所评估市场全交吉价评估书并公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拆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责令。由市政府发出责令限期拆迁决定。
三、强制拆迁。由市政府责成城监、公安等部门强制拆迁,或由市房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申请强制拆迁的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执行不得采取暴力,威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胁迫被征收人拆迁。
一、到底哪些情况下不能强拆
以下情况下,不能强拆:
1、未经过行政裁决裁定允许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未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履行义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旧房拆迁家里要钱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至于到底是要钱还是要房子,被拆迁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三、是公益拆迁政府就可以强拆吗
不可以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进行公益拆迁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强制拆除的,需要与被拆迁人协商赔偿问题,签订协议并且赔偿后才能拆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怎样申请强制拆迁补偿
●怎样申请强制拆迁赔偿
●强制拆迁流程
●如何申请强制拆除
●申请强制拆迁的最长期限
●申请强拆的条件
●申请强拆的法律程序
●怎样申请强制拆迁赔偿
●申请强拆后法院的程序
●如果强制拆迁怎么办
来源:临律- 怎样申请强制拆迁,怎样申请强制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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