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7 07:57 发布:2024-07-26 14:1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一、拆迁赔偿矛盾纠纷律师费谁出?
1、拆迁赔偿矛盾纠纷律师费应当是由委托方出具。根据案件涉及标的额,按当地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并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进行收取。
2、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律师服务收费的价格类型是什么?
1、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2、政府指导价情形:
(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2)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4)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5)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3、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哪些情形律师不能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5、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拆迁官司涉及财产关系,律师费一般根据案件涉及标的额,按当地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并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进行收取。律师费的收取方式可由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是先付费也可以后付费。一般情况下,需要先支付律师费。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前,律师会先与当事人商定代理费、办案花费等。通常而言,律师代理费需要在签订合同时或者签订合同后几日内支付。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了拆迁赔偿方面的一些纠纷,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很多的人对这方面的一些纠纷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都是会选择委托律师的,但是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律师方面的一些费用应当是由委托人自己来承担的。
一、不动产拆迁怎么赔偿才是合理的?
1、不动产拆迁需要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被拆迁安置费、搬迁费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不动产权利类型的8类: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和抵押权。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可以调解吗?
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可以调解,在调解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
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
2、审查拆迁资料并听取拆迁单位意见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拆迁单位拆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3、合理分配房屋拆迁补偿款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能会作出拆迁房屋的决定,只要被拆迁的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通常情形下被拆迁方在搬迁之前就可以拿到补偿金。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只有是没有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违章建筑。
一、合肥拆迁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合肥拆迁纠纷律师可能收费1000到8000元,具体的律师费金额结合以下标准确定:
1、计时收费
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
(1)每小时60到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
(2)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为办理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具体如何计算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个城市内)的时间,以一半计时。
2、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
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到8000元;
3、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1-3%
1000万元以上,收费比例1-2%
二、发生拆迁纠纷找律师有用吗?
1、发生拆迁纠纷找律师有用。
因为拆迁侵犯了自己的相应权利,可以有很多的方式进行维权。但是诉讼的方式是效果最明显的,也是最彻底的。但是想要在诉讼中获胜的话,请一个有经验的律师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是非常的有帮助的。
2、房屋拆迁维权律师的注意事项
(1)首先弄清楚是商业开发还是公益用地。
一般开发商都是打着公益用地的旗号,如果不经过复议就掌握不了开发商的证据(商业开发)他们可能公告里说是公益用地,实际上是商业开发,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国家征收的税率不一样。
(2)开发商和自己签订的协议。
一定要看仔细,应该说按照规定都由省里面统一监制的《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这份协议上开发商有可能准备好几种,每个人都不一样,所以一定要注意,有可能增删,所以要仔细逐条的对照,有可能差一句话或者一个字,都是一字“千金”,如果出现“期房的建筑面积及面积发生变动的处理、计价方式及总价款、房屋交付等内容双方另行签订《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这几个另行签订就关系到的“身家性命”了,如果等分配房子时就得听人家宰割了,,协议是要经过公证的才有效,要仔细每个字的,每一条的对照,千万不能在忙乱的现场签协议,或为了奖励补偿的区区几千元钱,丢了太大的利益。
(3)要掌握开发商的预算计划。
这个也可以从经过政府复议的人手里搜集到,可能是经过复议的人手里也要不到这样的证据,因为有权利去查阅,没有权利去复印,查阅时要认真记忆,最好是按照原本格式抄写下来,这些非常重要,然后就能看到开发商的很多证据是否齐全,是否违纪违法。
发生拆迁纠纷之后,向律师提出委托请求当然是有用的。这是由于相比较于一般的纠纷当事人来说,律师懂得更多的与拆迁纠纷有关的法律知识。当然律师不管是处理拆迁纠纷,还是处理其他类型的纠纷,通常都是会收起一定数额的律师费的。
一、耕地征用赔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赔偿标准,征用耕地可能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为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具体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相加。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宅基地会被征收吗?
1、农村宅基地不一定会被征收,只能说有被征收的可能。
土地征收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并且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在集体和公共社会需要时,个人利益要让位于集体和公共利益,但国家也会考虑民生,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对被征收对象进行合理补偿。
2、征收宅基地,但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土地征收的程序,大致分为六个步骤,分别为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其中公告和听证程序是被征收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如在公告公示期内对公告内容持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异议,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的,也应当及时要求召开听证会。
不管是耕地,还是林地,亦或者是其他类型的土地,都有可能会被征收,在实施土地征收行为之前、或者是实施征地行为之后,征收方需要向被征收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支付补偿金的期限,当然是可以协商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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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拆迁赔偿矛盾纠纷律师费谁出,拆迁赔偿矛盾纠纷律师费谁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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