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5 13:10 发布:2024-07-26 15:26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一、房屋拆迁兄弟姐妹间如何分配
兄弟姐妹一般应当均分拆迁补偿款,兄弟姐妹间协商一致的,可按照协商确定的数额进行分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其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予以多分。
房屋拆迁补偿家庭内部分配三原则: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戒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二、分配拆迁款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三、拆迁补偿款纠纷诉讼时效期多少
拆迁补偿款纠纷诉讼时效期为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拆迁补偿纠纷可以聘请律师吗
1、可以。
2、房屋拆迁前要不要委托律师维权,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的,被拆迁人委托律师维权,律师可以帮助被拆迁人维护自己利益,提高拆迁补偿。
3、拆迁维权不一定必须要请律师,根据个人需要来选择是否委托律师,但是在拆迁维权的过程当中,只有尽早的委托律师过后才能够更好的掌握案件的证据和主导权。
五、拆迁补偿纠纷请律师怎么收费
1、【按件收费】
一般无财产争议性质的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费的标准进行的,根据不同的案情收费一般在5000—20000。
2、【计时收费】
一般在律师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时候都是计时收费的,根据咨询案件类型不同、复杂程度不同,一般收费是200—500元一小时。
3、【按标的额收费】
案件存在财产争议的,一般以诉讼标的为基础,按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 8%—10%,最低一般不低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7%;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房屋拆迁款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产生纠纷的,可以携带起诉书和相关的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依法作出判决。针对上述文章中房屋拆迁兄弟姐妹间如何分配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一、拆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进行
房屋拆迁时,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1.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
2.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3.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房屋产权调换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
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依法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强制拆迁的条件是什么
事实上,强制拆迁是指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制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期间未达成和解补偿协议,且在人民政府发布的《补偿决定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移交房屋的,由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不腾空房屋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院的裁定强制拆除房屋。
强制搬迁需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做出补偿决定、有没有达成协议、做出征收决定。此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强制执行。
三、强制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批准证据保全实施
(二)强制拆迁的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未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搬迁的;
3.拆迁人已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或者提供周转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
5、有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理由。
(三)主要收件: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2、判决、调解记录和裁决;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原因;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产权调换房屋、周转房的权属证明或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领取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监管使用证明;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报批:
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的各种准备工作;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3、通知拆迁人到公证处办理相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的时间,并要求到现场配合当时的实施;
5、将强拆时间告知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并派人现场协助实施;
6、为装运和储存做好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不都是违法的。那么,拆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进行?上文已经就这个问题做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即使是强制拆迁,也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补偿。并不能因为是强拆,就可以不用补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可以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况有哪些
房屋拆迁时,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1.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
2.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3.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房屋产权调换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
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依法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强制拆迁的条件是什么
事实上,强制拆迁是指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制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期间未达成和解补偿协议,且在人民政府发布的《补偿决定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移交房屋的,由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不腾空房屋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院的裁定强制拆除房屋。
强制搬迁需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做出补偿决定、有没有达成协议、做出征收决定。此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强制执行。
三、强制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批准证据保全实施
(二)强制拆迁的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未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搬迁的;
3.拆迁人已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或者提供周转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
5、有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理由。
(三)主要收件: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2、判决、调解记录和裁决;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原因;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产权调换房屋、周转房的权属证明或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领取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监管使用证明;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报批:
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的各种准备工作;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3、通知拆迁人到公证处办理相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的时间,并要求到现场配合当时的实施;
5、将强拆时间告知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并派人现场协助实施;
6、为装运和储存做好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不都是违法的。那么,可以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况有哪些?上文已经就这个问题做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即使是强制拆迁,也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补偿。并不能因为是强拆,就可以不用补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邻居建的房子挡住采光了能不能要求他拆了
邻居建的房子挡住了采光可以要求对方拆除。依据我国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二、在农村建房时,要是邻居不同意是不是还能建
在不影响邻居的采光、日照、通风等相邻权利的时候邻居不同意也可以建房;反之如果影响当邻居的相邻权了,则邻居不同意建房的,就不能建房。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不是符合条件,拟用地是不是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不是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邻居建的房子挡住采光了能不能要求他拆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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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房屋拆迁兄弟姐妹间如何分配,房屋拆迁兄弟姐妹间如何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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