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5 11:23 发布:2024-08-27 18:46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女方父母的房屋拆迁,女婿是否有补偿,主要取决于女婿是否具备获得补偿的资格。一般来说,如果女婿的户口已迁入女方父母的村集体组织,并且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那么他是有可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权益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并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而是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以确保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降低,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
另外,如果拆迁的房屋是女方父母的财产,那么他们作为被征收人,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女婿并不直接参与这一过程,除非他符合上述条件并因此获得补偿资格。
总的来说,女婿是否能获得女方父母房屋拆迁的补偿,需要具体分析其户口和社保情况,以及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女婿因自己不在该村集体组织内,但如在婚嫁后自己的户口迁入到该村集体组织内还是可以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权益的。根据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父母房子拆迁与父母在同一户口上的子女能获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子女与父母在被征收地同一户口上且在当地有房屋的,应当享受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女婿因自己不在该村集体组织内,但如在婚嫁后自己的户口迁入到该村集体组织内还是可以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权益的。
上门女婿满足2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1、上门女婿的户口已迁入配偶的村组织;
2、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外嫁女满足1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只要外嫁女外嫁后没有迁户籍,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其在娘家的原有土地依然是她所承包,任何人不能收回。因此,其依然享有户籍所在地的征地补偿款的相应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是要给到房屋的所有权人的,也就是说房主是谁,谁拿补偿。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的话,那就按照共有的份额计算每个人应得的补偿面积和金额。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与女儿无关,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即便是家庭成员可以参与补偿事宜,也需要满足户口,实际居住等条件。当然了,具体的条件和认定还是要看当地的政策。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女方父母给的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父母拆迁跟男方有关系么
●婚后女方父母拆迁落女方名下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父母的拆迁房,女婿有份吗
●婚后女方父母家拆迁
●婚后女方父母拆迁所给的房产
●女方父母拆迁房写父母名字
●女方父母拆迁房给女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父母拆迁,男方能不能分
●婚后女方父母拆迁和男方有关系吗
●父母宅基地拆迁房给了儿子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宅基地拆迁房给了儿子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亲的宅基地我盖房子拆迁了
●父母把宅基地给儿子,女儿能要回来吗?
●宅基地拆迁女儿补偿款
●父母的宅基地女儿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拆迁女儿有分吗
●农村父母的房子拆迁
●父母家老房拆迁款女儿有份吗
●父母的拆迁房子女怎么继承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女方父母有房子拆迁有补偿吗,女方父母拆迁跟男方有关系么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萧依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