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6 02:53 发布:2024-10-24 01:2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崇川区变更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新开、小海、竹行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新设立江海街道办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法律主观:拆迁有两种,一种是政府占地(例如修地铁,扩马路,改公园或绿地等等),一种是开发商占地(改写字楼,办公楼,商业用途等等),但都是政府委托拆迁公司来和住户沟通,由政府委托评估公司来评估补偿价格; 1、首先政府会给一个价格,这个价格是政府根据评估公司给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不会比实际价格低多少; 2、根据您家的户口人数,除以面积,如果达不到人均最低面积,还会有补偿; 3、如果您优先配合拆迁,还会多一些补偿; 4、如果您拆迁的地方 有营业执照 (例如注册过小卖部,打字服务之类的),还会有一些补偿; 5、开发商占地的话基本上比较好谈,只要不是天文数字,您尽可以多要,不给您就不搬,但千万别扛到最后几户,也千万不要坐表率,最先搬走; 6、政府占地就不太好谈了; 拆迁里面有很多的猫腻,如果您有信得过的朋友或亲属在拆迁办,就没问题,如果没有,就是死扛,这一点非常重要,死扛不是要和他们急,就是不给到咱的心理价位就不走,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一、南通崇川区拆迁安置标准由哪个部门制定
1、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三、房屋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
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补偿协商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分为两种情况:
(1)、一种情况是,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进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5、拆迁实施阶段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3)、因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规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
(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是的。现在是南通市崇川区经济开发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是的。现在是南通市崇川区经济开发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南通崇川房屋征收安置公告
●南通崇川区拆迁政策
●南通崇川区拆迁办在哪里
●南通崇川拆迁2021下半年
●南通崇川区拆迁办电话
●南通崇川区拆迁办
●南通崇川住房征收
●崇川区拆迁政策
●崇川区拆迁办电话
●南通崇川2021年哪些小区改造
●南通崇川区街道划分查找
●南通崇川区街道划分查找
●南通崇川区管辖范围
●南通崇川区街道划分地图
●南通崇川区下属街道
●南通崇川区有几个街道
●南通崇川区有什么街道
●南通崇川有几个街道
●南通崇川区街道办电话
●南通崇川区属于哪个街道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通崇川区拆迁补偿,南通崇川区拆迁政策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卫晨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上一篇:城中村拆迁区位价,农村里享受过拆迁补偿,城里房子拆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