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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兴镇拆迁,陈瑶湖镇六个村庄规划

合肥大兴镇拆迁,陈瑶湖镇六个村庄规划

更新时间:2025-05-09 08:44  发布:2024-11-03 00:3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合肥大兴镇拆迁,2023瑶海区大兴镇彭大郢何时回迁呢,法律分析:为缓解无房且急需住房居民的住房困境,切实保障群众利益,高效推进安置房分房工作,大兴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把牢政策底线,积极推进住房困难居民提前安置工作。5

合肥大兴镇拆迁,陈瑶湖镇六个村庄规划

一、合肥大兴镇拆迁,2023瑶海区大兴镇彭大郢何时回迁呢

法律分析:

为缓解无房且急需住房居民的住房困境,切实保障群众利益,高效推进安置房分房工作,大兴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把牢政策底线,积极推进住房困难居民提前安置工作。

5月26日上午,参与彭大郢城中村改造征迁项目的困难户怀着喜悦的心情来到伏龙社区分房会场,按照交房先后顺序进行选房,提前分配到各自心仪的房源。安置选房工作组严格对照花名册,进行资格审查、按序叫号,并由社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分房工作顺利完成,84户征迁户喜获安置新房,个个脸上洋溢着喜悦。

安置房分房工作是一件为民实事工程,下一步,镇居两级将切实做到思想统一、精力集中、高度负责,确保我镇分房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陈瑶湖镇六个村庄规划

法律分析:综合考虑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地质条件,以及长江大保护要求,并结合已实施的区划调整,规划选址宜在距离长江岸线5公里以上的陈瑶湖镇、周潭镇为核心区域内,可与横埠工业园、老洲镇江北港区等区域的发展相衔接,形成“港—城—园”联动融合发展格局。加快建设G3长江公铁大桥、江北港铁路专用线、开发区过江通道、横港过江通道等形成新的城市核心区内循环系统,并可以与长江对岸的江南产业集中区形成空间上的相互呼应,加快成为合铜发展带的重要支撑。根据初步规划方案,江北东部片区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其中江北新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主要涉及周潭镇、陈瑶湖镇、老洲镇、普济圩农场、横埠镇等五个乡镇),规划到2030年,江北新区集聚20万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港城一体、产城一体、拥江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三、合肥市瑶海区电机厂拆迁吗

法律分析:各地的拆迁范围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四、2021年瑶湖规划

法律分析:南昌高新区2021年着力打造产城融合“新典范”,依托“一江相临、三湖相间”的生态优势,以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为抓手,不断增强城市的承载力、集聚力和吸引力,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生态科技新城。2021年高新首轮重大重点项目揭晓,含瑶湖科学岛、白鹤小镇、瑶湖隧道、云巴等。

南昌高新区将全面启动空间战略规划,重点推进中国(南昌)科学岛、白鹤小镇;

江西省高层次人才产业园二期、军民融合产业园规划建设。

深入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为产城融合发展提供更多土地要素支撑。

研究实施综合开发TOD示范项目,打造一批集生产、研发、居住、消费、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城市综合体。

规划建设工人文化宫、群艺馆、美剧院、美术馆等文化场馆,宣传展示好高新区的文化内涵。据了解,美术馆位于高新区艾溪湖北路与俊彦路的西北交口,南昌科技广场内。

尽快启动瑶湖“云巴”项目建设,串联电子信息产业园、南昌航空城、瑶湖高教园区等区域,与地铁1号线、3号线和4号线实现无缝对接,构建“地下有地铁、路面有公交、天上有云巴”的立体交通网络,让园区出行更加快捷便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五、陈瑶湖镇六个村庄规划

法律分析:

综合考虑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地质条件,以及长江大保护要求,并结合已实施的区划调整,规划选址宜在距离长江岸线5公里以上的陈瑶湖镇、周潭镇为核心区域内,可与横埠工业园、老洲镇江北港区等区域的发展相衔接,形成“港—城—园”联动融合发展格局。加快建设G3长江公铁大桥、江北港铁路专用线、开发区过江通道、横港过江通道等形成新的城市核心区内循环系统,并可以与长江对岸的江南产业集中区形成空间上的相互呼应,加快成为合铜发展带的重要支撑。根据初步规划方案,江北东部片区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其中江北新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主要涉及周潭镇、陈瑶湖镇、老洲镇、普济圩农场、横埠镇等五个乡镇),规划到2030年,江北新区集聚20万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港城一体、产城一体、拥江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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