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6 11:10 发布:2024-11-03 16:3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
到相关部门咨询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法律分析:到相关部门咨询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法律分析:
在宅基地使用范围内不受任何干涉。无需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法律分析:
需要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建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法律分析:
需要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建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农村车库拆迁补偿
●农村车库拆了怎么赔偿
●房屋拆迁车库有补偿吗
●拆迁车库怎么补偿
●拆迁房车库
●房屋拆迁车库怎么算
●产权车库拆迁
●农村盖的车库能强拆吗
●拆迁车库面积怎么算
●拆迁汽车库怎么算
●农村的车库属于宅基地吗
●农村的车库属于宅基地吗
●车库 农村
●农村房屋车库
●农村建的车库能确权吗
●农村车库可以单独办房产证么
●农村车库一般多长多宽
●新农村车库
●农村盖的车库能强拆吗
●农村车库算不算宅基地面积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 宅基地 拆迁 车库,农村车库拆了怎么赔偿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施诗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上一篇:公司支付的拆迁款需要个人发票吗,企业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