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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圣运拆迁律师谈征地拆迁记住这3大点,补偿就会有保障,征地拆迁步骤和程序

北京圣运拆迁律师谈征地拆迁记住这3大点,补偿就会有保障,征地拆迁步骤和程序

更新时间:2025-05-04 21:20  发布:2024-09-19 13:26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北京圣运拆迁律师谈征地拆迁记住这3大点,补偿就会有保障,2020年可谓是征地拆迁领域的一个转折点,不仅于去年通过的新《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了,国家也在前不久公布了与之相配套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另外国务院也将部分审批权限下

北京圣运拆迁律师谈征地拆迁记住这3大点,补偿就会有保障,征地拆迁步骤和程序

一、北京圣运拆迁律师谈征地拆迁记住这3大点,补偿就会有保障,征地拆迁步骤和程序

  2020年可谓是征地拆迁领域的一个转折点,不仅于去年通过的新《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了,国家也在前不久公布了与之相配套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另外国务院也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至省市级人民政府,而且这些法律规定对被拆迁人或咱老百姓来讲都有或大或小的影响。

  但无论法律法规、政策怎样变更、修改,作为被拆迁人,始终关心的还是征地拆迁补偿、补偿标准等,不过针对此,在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就不在一一的详细说明了。但被拆迁人若想在征地拆迁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以下几点必须要记住:

  一、必须要有公告公示,没有则不能征收

  征地拆迁中的“公告”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是征收方必须要履行的义务,也是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了解征地拆迁信息的重要途径。

  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需要征收土地,县(市)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农村征地拆迁的,如果是今年以前启动的征地拆迁项目,则需要遵循法定的“两公告一登记”的程序。这两公告是征收土地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公告。若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都是不合法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般要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及征收补偿决定公告等,另外还要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拆迁人进行公示。

  对此北京圣运律师建议大家,若征收方将相关的公告及时的贴出,被拆迁人要将公告中的内容拍下来,或是保存好,如果对公告上面的内容有异议,那么可拿着这些材料咨询律师,让律师初步判断征收是否合法,若征收方没有相关的公告或是公示的话,那就是明显的违法,则可直接提起诉讼。

  二、必须是先补偿后搬迁,反之则违法

  新《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要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另外在《宪法》第13条第1、2款分别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该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而且关于这一点,高院就曾认为“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公平补偿原则和补偿原则。

  从以上可以看出,先补偿后搬迁是雷打不动的征收原则,征收方必须要遵循,如果违反规定,那么必定会带来纠纷。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人千万不要觉得法律规定是先补偿后搬迁,那么我对补偿不满意,拒绝签订协议,征收方就不会把自己怎么样,此时被拆迁人需要明白的是,你不签协议,一旦征收方下达征收补偿决定或是你们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那么你又不及时的搬迁、不领补偿款或是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权的话,征收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时你不搬也得搬了。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弄清楚情况之后及时的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三、强拆、强征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

  实践中常有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安置问题达不成一致时,会对被征收人房屋直接强拆,这其实是违法的。

  对于合法房屋的强拆,必须是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的,只有法院准许了,那么才能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执行,否则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实施行政强拆。

  对此北京圣运律师提醒大家,若是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等相关文件不服时,一定要及时请律师维权,否则与之相对应的相关部门会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几点,希望大家要记住,要知道征地拆迁涉及到咱被拆迁人的利益,任何一个小小的漏洞可能都会对我们有所不利。

二、北京拆迁律师谈拆迁协议应该怎么签?

  律师,我们家现在已经拆迁了,拆迁人员也到家里进行了调查,前不久刚刚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这几天应该要马上签协议了,在签协议时不知道要注意哪些?律师你好,我父亲与拆迁方在两年前就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到现在也没有拿到补偿款,安置房也没有交付我们,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啊?律师,去年家里拆迁了,当时补偿特别地低,于是就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后来与拆迁方协商了好几次,拆迁方口头上答应了我们的条件,但让我们签空白协议,说是,在协议上签了字之后,到时会按他们口头上承诺的兑现补偿,我应不应该签字?

  房屋拆迁关系着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近几日,律师经常接到咨询关于拆迁协议方面的问题。拆迁协议是被拆迁人实现补偿安置的根本,所以如何签订补偿协议,对被拆迁人而言非常地重要,签好了,补偿款、安置房一样不会落下,被拆迁人只要注意支付补偿款、交付安置房期限就行,若签不好,那么最后可能会落下个两手空空,既没有安置房,且补偿款也少了一部分。为此,北京圣运律师就根据办案经验为大家整理出了以下几点,以防被拆迁人被套路

  一、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应是行政机关

  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征收工作与补偿工作的主体,所以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是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实践中,如果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是村委会、镇政府,甚至是拆迁公司,那么原则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二、空白协议不要签,否则权利得不到保障

  一般符合法律规定的拆迁协议都会明确拆迁补偿方式、具体的拆迁补偿款,安置房位置、朝向、安置房层结构、具体的面积以及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的标准、支付补偿款期限、交付安置房期限、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但是江苏南通的李先生却被相关部门逼迫签订空白协议。李先生等人的房屋虽然在农村宅基地上,但是由于当地早已经城镇化,周边都是繁华地段,他们各家各户都有至少三四百平米房子,市值至少好几百万,政府却想以区区几十万征收他们各自的宅基地和房屋。李先生等人便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可是拆迁方为了达到拆房拿地的目的,逼迫李先生等人签订空白协议。协议上仅有数额极少的货币补偿条款,根本不能反映房屋的真实价值。关于安置房条款,只是笼统写“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办理”,安置房具体的位置、面积、户型和交付期限等事项都未明确约定。随后,李先生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了北京圣运律师。目前,该案还在办理中。

  北京圣运律师要告诉大家的是,在征地拆迁中,对于拆迁方拿来的空白协议,被拆迁人最好不要签,一旦签订,那么该协议就产生了法律效力,若日后拆迁方未按照口头上的约定,兑现补偿或是安置房,那么被拆迁人可能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在这里提醒大家,无论拆迁方采取何种不恰当手段试图逼迫或者引诱老百姓做出非本人真实意思的行为,老百姓都要及时地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违反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时,不要签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中都有明确规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也就是说,房屋征收必须要先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权,在补偿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是不得拆除房屋的,即使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那么拆迁方的行为仍然有可能被判违法。

  因此实践中,如果拆迁方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与自己签订补偿协议后的第二天便将房屋给强制拆除了,那么被拆迁人一定要可以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北京圣运胜诉案例第82期

四、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到这些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事项,你有没有关注到?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主要提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等;三是、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四是、重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等;五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六是、稳定粮食生产和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等;七是、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八是、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

  从202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出,推动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环境建设等仍然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我们就大家最为关心的几个话题来为大家浅析一下。

  一、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稳定粮食生产和推进乡村振兴。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抓好油料生产,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事实上,关于粮食生产以及乡村振兴方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在前一段时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均对此做出过详细的部署。

  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另外在《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中再次要求,全力以赴夺取粮食丰收。启动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农田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支撑。要稳定面积、提高单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分区域、分类型明确任务布局和时序安排,加大投入、持续建设。创新建设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不过,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必然会涉及拆建,也就是将居住在环境特别差、交通特别不方便以及自然灾害常发生的老百姓通过合村并镇、村庄撤并、易地扶贫搬迁等为名的活动,搬迁到生态环境、交通便利,居住环境比较好的地方。

  也就是说,全面推进乡村建设是非常有利于我们老百姓的,但是在推进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尤其是需要搬迁时,一定要尊重老百姓的意见,这也是我们经常说的。乡村振兴中实施的一些拆迁并非如普通的征地拆迁一样,其拆迁是一项具有公益性质的项目,不具有强制性,所以在此过程中,需要与老百姓协商着来,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迫老百姓搬迁上楼,否则就违背了乡村振兴的初衷。

  实践中,如果老百姓在推进乡村建设过程中遇到拆迁,一旦发现相关部门违反政策原则,强迫自己上楼,那么建议老百姓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另外,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在此前我们也简单地说明过,就是在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大台阶,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这足以见证,我国在保护耕地以及提高粮食生产方面可谓是下了很大的功夫。

  所以,北京圣运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什么土地,都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千万不要随意地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养鱼、建设养殖场,工厂、停车场等,尤其是在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否则会对自己非常的不利。

  二、解决好新市民、新青年住房问题,严格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有的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往往不会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履行自己的补偿职责,导致被征收人好多年都在外租房生活,而有的村委会呢,则是以各种理由剥夺女性在村内的各项权益,比如以其是妇女为由不让其参加听证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工是以其是刚出生的婴儿为由,不对新生儿补偿安置等等。

  对此,北京圣运律师提醒大家,政策法规上是保护我们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所以在生活中,一旦遇上相关部门以资金不够,以其不享有参加会议的权利等为由,剥夺我们的合法权益的话,一定要及时地向上一级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或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事实上,无论是城市生态环境还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都是国家特别重视的一项工作,尤其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改革方面,而且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中就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部署。

  现在继续加强城乡环境建设又再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可见其的重要。不过,在推进乡村环境整治过程中,应当要遵循老百姓的意愿,不得强迫农民。所以实践中,如果遇到相关人员以各种口吻强迫、威胁自己整改,一定要及时地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

五、北京圣运律师说法 | 拆迁系列之国有土地上无证建筑征收如何补偿?

在往期的视频中,北京圣运拆迁律师讲解了无证房屋是否就一定属于“违建”的相关知识点,而今天我们主要讲解国有土地上无证建筑在征收时应该如何补偿的问题?

北京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拆迁律师团队,专门致力于征地拆迁维权案。在针对征地拆迁方违法征地拆迁以及不合理的补偿时,有着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方式,作为一个法律的权衡者,我们始终以被拆迁人维权信念及权益冲刺在30多个省市中的征地拆迁的第一线,为更多的被拆迁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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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北京圣运拆迁律师谈征地拆迁记住这3大点,补偿就会有保障,,征地拆迁步骤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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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陶晴依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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