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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拆迁才合法?「政府拆迁都需要哪些合法手续」

怎样拆迁才合法?「政府拆迁都需要哪些合法手续」

更新时间:2025-05-10 10:47  发布:2025-01-23 22:0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怎样拆迁才合法?,怎样拆迁才合法,如何进行合法的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分别未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1、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2、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

怎样拆迁才合法?「政府拆迁都需要哪些合法手续」

一、怎样拆迁才合法?,怎样拆迁才合法

如何进行合法的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分别未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

1、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力,但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做了一些规定。在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规定,更要注重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的程序规定,以确保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符合法定程序。

(一)行政强制拆迁必须遵守如下程序的规定:

1、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书面行政裁决,履行送达程序送达给被拆迁人,同时在行政裁决书不能缺少权利告知内容。

2、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才能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3、拆迁人已经按行政裁决的规定提供了拆迁补偿资金。

4、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之前,应当邀请有关行政机关、拆迁当事人代表、社区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同时,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前,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才能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

5、依法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时,应当提交7种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行政裁决前的调解纪录和行政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人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人的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受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县级人民政府收到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后,经过审查,对应当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作出书面的准予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并履行送达程序,同时责成被拆迁人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执行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决定书应当载明行政强制拆迁的日期,该日期不得少于15日,以便督促被拆迁人自动履行搬迁义务。

7、进行行政强制拆迁执行过程中的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单位的代表等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并做好执行笔录。该笔录应由执行人、见证人、公证人当场签名。

(二)司法强制拆迁涉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严肃的执法活动,实施时应着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环节:

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时,要组织强制拆迁的力量、全面保全证据、妥善保管财物、保障人身安全、事后跟踪等。

1、先行告诫说服。

在强制拆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主动让房拆除。对确实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除。

2、全面保全证据。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除房屋前,应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录、登记在册,并且由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以防产生争议时备查。

3、妥善保管财物。

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

4、保障人身安全。

注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5、事后跟踪。

实施强制拆迁后,房屋虽拆除了,但并不等于矛盾解决了,还往往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又形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继续跟踪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被拆迁户所提的具有合理因素的要求,仍应重视考虑。被拆迁人所在的基层组织、单位负责人应对被拆迁人多加关心,深入细致地对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帮助沟通思想,理顺情绪。拆迁主管部门应继续召集拆迁人员和被拆迁人进行调解,以求达成一致。被拆迁人上访时,有关部门应了解情况,掌握法规、政策、有针对性地宣传引导等。

综合上述,律师整理有关该怎么进行合法的强制拆迁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合法的强制拆迁有两种。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二、怎样的拆迁是合法的

强制拆迁的流程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

一、法院强拆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4、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5、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6、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8、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9、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二、没经过共有人同意强拆违法

没经过共有人同意强拆是否违法,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强拆的,就合法,强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违法。强拆的法定程序: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拆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三、强拆的条件哪些?

强制拆迁的条件是: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裁定并送达当事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超过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搬迁的;拆迁人已经补偿的安置被拆迁人或者提供房屋周转的;拆迁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有理由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三、政府拆迁都需要哪些合法手续

法律分析:(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四、拆迁怎么赔

拆迁的补偿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3、外业入户评估;4、内业结算;5、出具正式评估报告;6、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7、动迁解释;8、把报告归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强制拆迁违法吗

强制拆迁是否违法,视情况而定:1、如果已经签订了拆迁协议,或者政府已经作出了裁决且已生效,但被拆迁人拒不自行拆迁的,那么政府就可以组织强拆,此时不违法2、如果拆迁问题政府没有作出生效裁决,此时是违法的。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房屋拆迁的程序如下: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4、发布《拆迁通告》;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6、入户调查;7、评估结果公示;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六、可以申请拆迁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没有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但拆迁部门一般是不会批准征收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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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怎样拆迁才合法?,如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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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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